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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設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舉行業界諮詢會

《升降設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舉行業界諮詢會

《升降設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今(15)日舉行業界諮詢會,升降設備業界代表,以及機電、電機和機械範疇技術員等數十位人士參加,主要關注現有升降設備如何符合日後安全標準、對維修保養和檢驗實體的資格與編制要求,以及從業人員如何適應制度的實施等事宜。

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總結了過去升降設備“指引”的施行及實務工作經驗,以及參考歐盟有關升降設備的最新標準、本地相關建築法例後,正在草擬的《升降設備法律制度》建議透過多方面提升升降設備的安全性。

其中,諮詢文本建議升降設備須在法律生效三年內作出必要改善。以升降機為例,須具備荷載控制器及雙重制動系統等裝置,以提升設備質素,保障使用者安全。目前年期較新的升降設備基本已具備有關裝置,而相關改善屬於增設零部件工作,無須對升降機作大更新,同時亦將設有過渡規定,務求在達致設備的升級、保障使用者安全的前提下,減少對責任人及業界的負擔。

特區政府並期望透過制度化及規範化管理,令升降設備的使用更有安全保障的同時,增進升降設備業界專業水平,為行業發展創設條件及市場環境,促進與國際接軌。

諮詢本文建議明確將“維修保養”及“檢驗”作為兩項由不同實體負責的工作,可在管理及監察上達到相互獨立,亦建議規範股東和組成技術人員的編制不能重疊等。為提升行業專業水平,建議對兩個實體的編制作出最低要求,其中,維修保養實體要求最少包括一名全職維修技術員及一名全職保養員的編制;檢驗實體則最少包括兩名全職技術指導員及四名全職檢驗員的編制。從事上述相關業務,除保養員外均須獲得相應專業資格,現時已登記的三類可從事升降設備業務的專業工程師有超過900位,相信可滿足市場需要。此外,由於未有明顯增加現時保養員的工作量,預計法律實施時不會對保養員的人力資源造成影響。

有關《升降設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的資訊,已上載至土地工務運輸局專題網頁(https://www.dssopt.gov.mo/zh_HANT/elevator),包括諮詢文本、小冊子、諮詢會報名方式、意見表及圖文包等。市民可於網上填寫意見表,或以郵寄、親臨、傳真及電郵等方式交回意見表,政府歡迎公眾踴躍參與發表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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