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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再接获2宗流感危殆个案

卫生局24日再接获二宗流感危殆个案通报。第一宗危殆个案为一名3个月大男婴,患者於本月14日出现咳嗽,曾分别在17日和22日上午到镜湖医院就诊。22日上午就诊时情况尚好,但下午病情突然变差,出现呼吸困难,送达仁伯爵综合医院时已停止呼吸,经抢救后恢复呼吸,现在仁伯爵综合医院重症加护病房接受治疗,需要使用呼吸机,目前病情危殆。患者甲型H1N1病毒测试呈阳性。与患者同住的爷爷、妈妈及姑姐均有流感样症状,已接受治疗,情况一般,患者家人均未曾接种过甲型H1N1流感疫苗或本季季节性流感疫苗。 第二宗流感危殆个案是一名2岁8个月男童, 23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曾到卫生中心就诊。今早病情加重,呼吸困难,到仁伯爵综合医院就诊时胸部X光片显示浸润性肺炎,需使用呼吸机辅助治疗,患者呼吸道样本快速测试显示甲型流感阳性,现正进行进一步测试。患者未曾接种过甲型H1N1流感疫苗或本季季节性流感疫苗。 目前正在镜湖医院住院的47岁患者,仍需使用人工肺。而另一宗曾短暂进入深切治疗室的55岁女患者,已确诊甲型H1N1流感,目前情况良好。 此外,卫生局24日再接获一间幼稚园及一间儿童院舍出现流感样疾病群集性感染报告。 出现群集性感染的幼稚园是位於白马行圣公会(澳门)蔡高中学K3A班,共10名年龄为5岁的学童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病徵;而出现群集性感染的儿童院舍是位於牧场巷希望之源,共5名年龄介乎1至3岁的幼儿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病徵。患病学童和幼儿已到医疗机构就诊,其中1人需住院接受治疗,没有重症个案。 卫生局现正采集部分患病学童和幼儿的呼吸道样本进行检验,同时要求有关学校加强清洁消毒及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等感染控制措施,严格执行患病学童不能上学或隔离的规定,并呼吁家长作出配合。 本澳目前正处流感高峰期,卫生局呼吁市民采取下列措施预防流感: -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手,以保持双手清洁,特别是被口鼻分泌物污染时; -打喷嚏或咳嗽时应掩住口鼻,并小心处理口鼻排出的分泌物; -避免前往人多挤迫、空气流通情况欠佳的公众地方; -均衡饮食、足够的水分、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和避免吸烟,以增强抵抗力; -若有发烧及呼吸道症状,特别是持续高热和呼吸困难等情况,应戴上口罩尽快找医生诊治; -患病期间应暂停上班、上学并留在家中休息直至病愈为止,以免传染他人; -每年季节性流感高峰期来临前接种流感疫苗。 鉴於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方法,卫生局正向60岁或以上长者,6个月至18以下儿童青少年,以及任何6个月以上患有慢性疾病等情况人士提供含有预防甲型H1N1流感成份的季节性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卫生局强调,流感疫苗在接种后约3星期才会产生效果,呼吁合免费资格人士尽快到各卫生中心、镜湖医院接种站或工人医疗所等医疗机构接种;不符合免费接种人士亦可到非政府医疗机构付费接种。6个月以下儿童不适合接种流感疫苗,但若其密切接触者接种流感疫苗,可降低幼儿感染流感的风险。市民如对流感预防和接种事宜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卫生局热线电话 28 700 800查询。


行政长官与广东省领导会晤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24)日下午与广东省省委汪洋书记、省政府黄华华省长会晤,就加快推进粤澳合作达成一致共识。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天下午专程赴广州,与广东省省委汪洋书记、省政府黄华华省长会晤,共同商定加快推进粤澳合作的步伐。汪洋对特区新一届政府高度重视粤澳合作表示感谢,对去年粤澳合作的新成就表示充分肯定。他表示,广东将全力促进澳门的繁荣发展。行政长官对广东过去一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粤澳合作的新进展表示热烈祝贺,对广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两地高层重点就《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和宣传安排,以及确保《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有效落实,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形成了一致的共识。双方确认,藉着《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大好契机,两地将全力推进粤澳的更紧密合作,推动广东的科学发展和澳门经济的适度多元化,确保两地实现和谐的、可持续的发展。
参加会晤还有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唐豪,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港澳办主任谭君铁。
陪同行政长官崔世安参与是次高层会晤的有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行政会秘书长兼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柯岚、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冯少荣和高展鸿、行政长官私人助理谭嘉华、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梁慧玲等。


跨部门工作小组持久打击再封印四个单位 现场抓获2名经营者及1名管理人

跨部门工作小组由1月11日至1月24日下午五时,封印了4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单位,其中2个单位为警方在执行调查任务时揭发,现场抓获2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 及1名控制有关单位者(管理人)。行动中又发现1名逾期逗留人士及增加1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旅游局共开立了101个制裁卷宗,并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2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科处罚款澳门币二十万元。其馀卷宗已进入制裁程序的不同阶段。 跨部门工作小组采取持续打击行动,至今共检查1,204个次单位,涉及单位791个,封印了101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121个为一般住宅单位,对其馀单位有需要跟进调查。这些被调查的目标单位中,在现场调查时部分已空置或无人居住,对於其他怀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无人应门单位,旅游局及警方继续侦察调查。治安警察局在执行任务时23次发现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并通知旅游局处理。 行动至今涉及住宿者1,032人,当中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内的466住客接受调查,住宿者中有22名逾期逗留人士、15名非法入境者 。目前已抓获18名提非法供住宿者(经营者)、14名招揽者、16名控制有关单位者(管理人)、7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 旅游局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违反者展开制裁程序。目前已对2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科处罚款澳门币二十万元,若法定期满未缴罚款,将由财政局执行强制徵收。同时,7名不合作义务住宿者各被处罚款澳门币三千元,3人已缴纳罚款,而未在法定期限缴款者,旅游局会通知财政局对其执行强制徵收,并知会治安警察局,当事人入境前必须缴交罚款,否则禁止他们再次进入澳门。 根据法律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及控制有关单位者(管理人)可科处澳门币二十万至八十万元,招揽者可科处澳门币两万至十万元。不合作义务者可科处澳门币三千至两万元,不合作义务住宿者可科处澳门币三千元。 捣破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后,旅游局已对上述涉及违法的经营者、招揽者及管理人展开制裁程序,并采取临时措施截断上述单位的水电供应及封印大门。欢迎公众致电2833 3000举报怀疑单位。


《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延长一年

为继续在财政上资助7层以下、30年楼龄或以上的楼宇进行共同设施的维修或更换工程,以鼓励业主积极维修大厦共同部分,特区政府将《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下称“低层楼宇维修资助”)的申请期延长一年,至2012年2月9日。 已批1亿6千万资助 合资格申请“低层楼宇维修资助”即7层以下、30年楼龄或以上的楼宇可视乎需要,向房屋局提出申请以取得财政资助,进行楼宇内共同设施的维修或更换工程,资助工程项目包括维修或更换楼宇进出口闸门、供电、供水及排污总设施。 该资助计划由2009年2月10日起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申请个案1,663宗,累计已批个案1,344宗,资助金额超过1亿6千7百万元;反映计划受到欢迎,亦达到预期的成效。 房屋局资料显示,预计2011年本澳7层以下、30年楼龄或以上的楼宇,若以物业标示计算约2,433座,考虑到部份标示物业有多於一个门牌及进出口,房屋局在审批时将视乎建筑物的状态,可以接受以门牌及进出口为独立申请对象。 加强监察及抽查力度 房屋局於2010年4月中加强工程的监察及抽查力度,由过去抽查的一成比例提升至两成;并由工程完成后的抽检,改为工程进行中检验自2010年4月开始,房屋局从698宗批准个案中,共对155宗个案进行抽查(占22.2%),超出了预期的两成。 为确保公帑合理运用,房屋局在审批申请个案的工程报价时,将参考市场造价、公共工程与现有申请个案的造价作分析建议,按照当前之报价状况,大部分的申请个案工程造价均合理。 倘发现工程承揽人作出虚假声明及提供虚假资料,资助将被取消及须返还已取得的资助款项,有关人士亦须承担相关法律之惩处。 此外,房屋局於2010年对“工程指引”作出优化,并提供工程报价单拟本。“工程指引”要求各承揽工程公司须明确各维修项目的单价、数量及一年完工保养期;报价单拟本有助工程公司明确填写内容,加快审批效率。 新推网上查询服务 房屋局一向致力优化“低层楼宇维修资助”的申请流程,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如代为申请“楼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简化签署同意声明书等。 同时,房屋局将於2011年第一季推出“低层楼宇维修资助”网上查询服务,申请人於递交申请表后,可於网上查询系统输入“申请表编号”及任一“补交文件收据”之序号,便可查询申请进度。 欲了解有关内容,居民可致电2859-4875或亲临青洲沙梨头北巷102号房屋局查询,或浏览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


内地与本澳民航当局签署安全合作协议,展开在航空情报、航空气象和机场消防等领域的技术交流

为达致资源共享、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为目标,民航局一直与各地民航部门加强在航空领域的交流及合作。在安全技术方面,民航局与国家民用航空局达成了在航空情报服务、航图编制、飞行程序设计、航空气象和机场消防等领域的合作协议,并於1月24日在本澳举行协议签署仪式,双方同意由国家民用航空局派人组成专家组每年来澳,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上述领域提供技术支持。另外,国家民用航空局亦将邀请本澳参加由内地举办的培训及技术交流活动。 现时,本澳的航空情报服务、航图编制及飞行程序设计由民航局提供,航空气象由地球物理暨气象局提供,而机场消防则由消防局负责。作为上述领域的服务提供者,如要同时履行监督及审计工作,便会出现角色冲突。国际民航组织於2009年对本澳进行全球安全监督审计计划时,便提出了改善方案,建议本澳应譤请独立机构为上述领域进行审计,为此,民航局於同年6月与国家民用航空局商谈有关方面的技术合作,并於2010年落实协议文本及获得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批通过。 按照所签署的协议文本,国家民用航空局将委派人员组成专家组,该专家组在获得民航局确认符合要求后,将对本澳的航空情报服务与航图编制、飞行程序设计、航空气象服务和机场消防服务的现行规章制度、管理方式与运行状况进行审阅,专家组将每年来澳进行现场察看和评估,并且向本澳提交改善的建议报告。 在内地的邀请下,民航局人员曾参与由国家民用航空局在内地举行的航空器事故演习,以及与飞行程序设计相关的「基於性能导航」培训课程;另外,民航局亦以观察员身份参与了由国家民用航空局为内地第一次自主研制的支线飞机ARJ21(翔凤)所进行的适航审定程序。为扩大内地与澳门在航空领域的培训交流,在是次合作基础上,国家民用航空局承诺将邀请本澳民航、消防及气象等部门人员参加由内地举办的相关培训与技术交流活动。 签署仪式於民航局办事处多功能厅举行,民航局局长陈颖雄及国家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安全监督专员刘恩祥代表双方签署文本,出席嘉宾除两地民航部门官员外,亦包括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消防局、地球物理暨气象局、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及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澳门方亦透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来澳此行进一步向其介绍了合作领域内澳门的现行营运情况。 除是次的合作项目,本澳与内地的其他具体合作还包括航空器事故与事故徴候调查、以及连同香港在内的三地维修单位的相互认可及适航证相互认可。展望未来的合作,内地与港澳民航部门将於今年落实三地维修培训单位的相互认可及简化航空器转移审批程序的合作。


冬防行动之警犬队任务

年近岁晚,为加强对犯罪活动的打击,本局展开了一系列的冬防行动,其中包括本局警犬队在旅游区、酒店集中之区域及各出入境口岸加强巡逻。 在冬防行动中,本局特警队加派警犬协助执行反罪恶行动,例如街上巡逻及截查车辆行动,以打击及预防犯罪工作;此外,还会加派缉毒犬到各出入境口岸执行打击毒品的工作,以防止在节假日期间流入本澳毒品增加。近年,携带毒品入境个案日趋严重,为更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自去年起,本局派出警犬队连同海关人员加强对各出入境口岸的缉毒行动。 根据本局於2010年的统计资料,警犬队分别在邮政总局、邮政分局(马交石)、澳门国际机场、关闸边境站、外港码头、内港码头、十一号A码头、路氹城边境站、氹仔临时客运码头及路环九澳港海码头,共采取了4435次行动,成功截获22宗藏毒案,并搜出约6800多克毒品,当中以海洛英和氯氨酮为主。上述的藏毒案中,尤以在去年12月7日於澳门国际机场截获的藏毒案最为突出,共检获2100克海洛英,并将相关之嫌疑人送交检察院处理。 今后,本局会继续不为馀力地打击及防止各种犯罪,为广大市民服务。


卫生局有关领葬事宜启事

刘定华,男性,76岁,报住於白朗古将军大马路109号粤德大厦11楼D室。於2011年1月15日去世,仁伯爵综合医院盼死者家属见启事速前往医院入院科办理有关领葬事宜。若启事公布后七天内仍无人前往办理有关事宜,则视作无人认领的尸体处理。 2011年1月24日


水手里及烟草里交界调整交通标志 西望洋马路设汽车及电单车泊车位 (更正版)

交通事务局将於本月26日(周三)调整妈阁上街水手里及烟草里交界的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在近鲍公马路之西望洋马路设置轻型汽车泊位及电单车泊位,以合理利用相关路段空间,平衡居民的不同需要。 为完善妈阁上街水手里及烟草里的交通规划,并考虑到居民和商户等各方面的需要,交通事务局将对相关路段的交通标志和标线作出调整,其中考虑到水手里内的铺位多为货物的储存仓,为回应商户的上落货需要,局方将在水手里及烟草里交界的一段设置黄虚线,同时将位於文昌阁与讯富大厦之间的空地,设置为时限性上落货区,务求更有效地利用现有空间及回应区内的停泊车需求。 另一方面,因区内的船锚里已规划为禁止通行路段,为防止违规车辆驶进以及考虑到消防安全等问题,局方将在路段的出入口位置增设活动式铁栏,进一步改善有关路段的车辆胡乱停泊情况。 另外,交通事务局近期接获居民反映,位於西望洋马路近鲍公马路之路段,经常有车辆停泊阻碍行人通行,经派员到场视察,由於现场并没有设置任何交通管制标志,而该路段近电箱附近有一较宽阔位置,在平衡居民通行和泊车需求的情况下,局方将在该位置设置10个轻型汽车泊位及约7米的电单车泊位。 上述调整工作将於本月26日(周三)起进行,公众如有疑问,可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


人力资源办公室搬迁通知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人力资源办公室将自2011年1月31日起迁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9至11楼 (果亚街入口) 。有关电话/传真/网址/电邮地址维持不变。 倘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853) 28 336 960、传真:(853) 28 711 224、电邮:info@grh.gov.mo或浏览人力资源办公室网址http://www.grh.gov.mo。 现办公地点由当日起停止服务。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入境旅客

统计暨普查局的资料显示,2010年12月入境的旅客及非澳门居民共2,991,102人次;旅客总数为2,271,301人次,按年增加11.6%。不过夜旅客为1,164,316人次(占总数51.3%),其中612,147人次为内地旅客。 按旅客的原居地统计,中国大陆旅客有1,200,324人次(占总数52.8%),较2009年同月增加18.8%;其中以个人游方式来澳的有494,567人次。香港(667,595人次)及大韩民国(33,775人次)旅客分别增加10.9%及49.0%;而中国台湾(105,747人次)、马来西亚(41,256人次)、日本(36,052人次)及新加坡(34,839人次)旅客则分别减少7.4%、10.2%、5.8%及11.9%。 2010年全年入境旅客总数达24,965,411人次,按年上升14.8%。主要客源为中国大陆(13,229,058人次)、香港(7,466,139人次)、中国台湾(1,292,734人次)、日本(413,507人次)、马来西亚 (338,058人次)及大韩民国(331,768人次);同时,来自大韩民国及印度的旅客较2009年分别显着上升62.0%及57.3%。不过夜旅客为13,039,540人次,占总数52.2%。 按入境方式统计,2010年全年经海路入境旅客为10,244,087人次,按年增加18.0%;经外港码头入境的旅客较2009年上升7.7%,有6,462,250人次,香港及中国大陆旅客分别占52.6%及23.1%;经氹仔临时客运码头入境的有3,431,423人次,升幅为42.8%。 经陆路入境旅客有13,087,262人次,按年上升14.3%;从关闸入境旅客有12,024,061人次,中国大陆及香港旅客分别占78.9%及14.0%。 经空路入境旅客为1,634,062人次,较2009年同期微升0.9%。从澳门国际机场入境旅客有1,611,651人次,升幅为1.7%;旅客主要来自中国台湾、中国大陆及马来西亚,分别占37.1%、31.7%及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