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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津贴之申请

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自子女出生或被收养日起计60日内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人可透过“一户通”帐户登入以下电子渠道办理:
    1. “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或
    2. “一户通”网上平台(https://www.mo.gov.mo/home);或
    3. 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https://www.fss.gov.mo/zh-hans/eservice)
  2. 申请人可亲临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办理:
    1. 填妥出生津贴申请表填表样本)(可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或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
    2. 出示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或影印本;
    3. 可书面(在申请表剔选)同意社会保障基金向澳门民事登记局索取子女出生记资料(仅适用于已在澳门办理子女出生登记的情况),或提供子女出生登记证明影印本/出生简报影印本/设立收养关系的法院判决影印本(均须出示正本);
    4. 申请人的个人澳门元银行帐户资料影印本(如曾收取社会保障制度之给付且不更改银行帐户资料则可免交);

*如申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为无行为能力人士代理给付申请 / 代领给付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申请人符合所有申请条件且交齐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14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批结果。(服务承诺)

备注:倘因个案特殊而未能按时完成,则在递交申请表的翌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备注/申请须知

  1. 倘父母双方皆符合条件,可同时申请出生津贴;
  2. 持有澳门以外地区之出生证明,亦可以申请出生津贴;
  3. 登录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在向公共行政当局提供实际服务期间,又或其于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的登记尚未注销之前,除养老金外,无权收取出生津贴或社会保障制度之其他给付;
  4. 如申请人的联络地址/电话/接收短讯之流动电话已变更,需以“一户通”账户登入进行更新,或填报“个人资料更改表” ;
  5.  接受社会保障制度给付转账的银行包括: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澳门国际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银行

汇业银行

澳门商业银行

立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大丰银行

华侨银行澳门

大西洋银行

澳门华人银行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1. 使用“一户通”办理,可在“我的办事”查阅
  2. 登入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查阅
  3. 电话:(853)2853 2850
  4. 亲临社会保障基金服务点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1. 使用“一户通”办理,会收到由“一户通”发出的提示信息
  2. 非使用“一户通”办理的申请,可选择接收公函或流动短讯
  3. 倘申请不获批准,则同时以邮寄公函通知

 


资料提供:社会保障基金(FSS)

最后更新时间:2025-06-1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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