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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检控违法的士数据

警方持续进行执法行动

年份

2018年

2019年

总数

同期对比

月份

6月3至30日

7月

8月

总数

6月3至30日

7月

8月

总数

滥收车资

222

332

220

774

28

15

10

53

-93.15%

拒载

87

101

68

256

15

14

23

52

-79.69%

其他违法行为

57

101

67

225

45

32

42

119

-47.11%

总数

366

534

355

1255

88

61

75

224

-82.15%

治安警察局在2019年8月共检控了75宗的士违法个案,较上月增加14宗,当中包括滥收车资10宗、拒载23宗;另外,警方还检控了8宗经营「白牌车」个案。

自“新的士法”实施至今,已有一名的士驾司机涉嫌作出第四次的特定违法行为(涉嫌与乘客议价),首三宗违法行为涉及滥收车资及拒絶运载乘客到指定地点,且已自愿缴纳罚款,而第四宗违法行为则正进行行政上诉程序。根据《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若的士司机于5年内违反该法律第二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述的违法行为达4次,其的士驾驶员证将被注销,并于3年后才能重新考取。

根据资料显示,在“新的士法”生效后,总体的士违法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下降趋势,其中以滥收车资最为明显(下降约93%)、拒载情况亦减少近八成、整体的士违法行为下降约82%,显示的士司机的违法情况及守法意识有明显改善,治安警察局会继续观察相关情况并保持严谨态度执法。

警方呼吁的士业界须遵守法律之规定运载乘客,维护澳门作为国际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保障的士司机及乘客的合法权益,需要各方的互相尊重及共同守法,公众如发现违法行为,可致电治安警察局交通厅(2837 4214),或电邮(psp-info@fsm.gov.mo)提供资料,以便警方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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