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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局接待深圳市代表团来访共商湾区法律合作

深圳市代表团与法务局代表合照

为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深化深澳全面合作,深圳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深圳市港澳办代表团于9月5日到访法务局,与法务局局长刘德学等会晤,就进一步加强深澳两地政府法律事务及相关法律环境建设,以及促进两地法律服务业的合作与交流,包括法律规则的对接、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建设、商事调解等一系列课题进行了深入务实的探讨。

深圳市代表团一行三人,包括深圳市委大湾区办协调发展处处长曹志文、主任科员吴哲健和周维正博士;参与座谈的法务局代表有局长刘德学、副局长钟颖仪和卢瑞祥等。

曹志文处长在座谈会上介绍,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对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19项具体要求,涵盖经济、法治、文化、民生、环境等领域,以利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意见》中特别提到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深圳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提升对港澳开放水平,透过加快科创合作区建设,创新科技管理机制等,以促进人员、技术、物资、资金、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这次来访,主要希望以深澳规则相互衔接为重点,探讨两地在开展有关工作的障碍和政策建议。

刘德学局长欢迎深圳代表团到访,详细介绍澳门法制情况并解答代表团的提问。他表示,早在今年初深澳两地政府已建立法律合作机制,为两地政府部门及法律界人士提供交流的高层次平台。在遵守《宪法》、《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的前提下,两地通过合作机制,透过制度创新,积极促进两地政府法律事务及相关法律环境建设的合作与交流,发展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他认同是次交流有助增进两地之间的相互了解,助力澳门融入大湾区发展,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三地之间的制度对接产生积极的作用。

座谈会上,双方亦就商事调解、法律专业服务以及联营律师事务所等问题积极讨论和交换意见,并同意日后继续加强深澳两地的沟通和开展更多的交流合作,推动两地法律服务合作互利共赢,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融合提供助力,以配合国家总体战略发展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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