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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费卡明(1)日起可使用,周末特别加值领卡安排方便居民

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图文包

第二期5,000元的消费补贴明(1)日起可使用,已加值或领卡的居民可于明日起持卡消费;至于第一期尚有余额的消费卡,将于明日凌晨零时清零,经济局于本周末、周日(8月1日及8月2日)在全澳各区开设140个服务点,方便居民持卡加值。

第二期消费补贴使用期由8月1日至12 月31 日,长达5个月,使用范围与首期计划相同,每日使用上限维持300元。截至昨(30)日,提前加值期首四日累计有约30.4万张消费卡成功加值,以及约7,600张消费卡被领取。

周末特别领卡加值安排方便居民

首期消费卡余额将于明日凌晨零时清零,所有合资格人士的消费卡均可于8月1日至12月14日期间到指定地点的加值机拍卡加值。为方便居民加值,本周末、周日全澳各区超过140个加值点将设特别安排,开放予居民拍卡加值,当中包括经济局板樟堂办事处、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121间银行分支网点以及一些周末有办公的社团和政府部门服务点。居民可先透过消费补贴计划专页查找最便捷的服务点(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recharge_value_loc.jsp),亦可透过金管局网页查询各银行网点的人流状况(https://www.amcm.gov.mo/static/consumptionvoucher/rechargevalue_loc.html)。

另外,为方便合资格居民领取新卡,经济局板樟堂办事处(即议事亭前地玫瑰堂旁)及澳门金融管理局保险中介人服务中心(东曦阁)亦将于本周末、周日提供领卡服务,办公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巡查物价、货比三家,商户须遵守使用规则

第二期消费卡明起开始使用,经济局及消委会持续加强物价巡查工作,并向商户派发宣传单张,提醒商户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则。倘若商户违反有关使用规定,可被停止收取消费补贴。经济局提醒各商户必须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并做好管理工作,亦不得把消费卡的手续费转嫁予消费者,如发现违规情况,特区政府将严肃处理。

消费者亦可利用消委会“澳门物价情报站”内的各项格价功能,作出精明选择,货比三家。

多途径反映意见,共同监督

消委会呼吁各商号要准确标价,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单据及消费卡的交易小票。消费者每次使用消费卡消费后都要索回及保存交易小票,并需即时核对交易金额及余额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尽快反映。

消委会服务热线(电话号码:8988 9315)及 WhatsApp报料热线6298 0886,让居民反映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居民如对电子消费卡的使用存有疑问或发现不规则使用的情况,欢迎透过消费补贴热线6326 1676联络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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