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减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各行业负面影响的临时优惠措施中,向部份车主、的士驾驶员、驾驶学校及陆路跨境客运企业退还于2020年度已缴付之特定行政费用,交通事务局正协助财政局向合资格而未能透过自动转账取得退款的人士派发结算单,领取期由本年9月7日至2021年1月29日。
当中,财政局早前已率先向可使用银行自动转账方式之相关人士退款;而为优先获得处理及减少人流聚集,合资格而未能透过自动转账取得退款之人士,可由8月28日上午9时起透过交通事务局网页https://www.dsat.gov.mo/dsatbooking预约领取结算单时段;同时,车主可在交通事务局网页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478855105查询是否符合退回定期检验相关行政费用的资格。无论是网约后亲临或直接亲临轮候领取结算单,领取期均为本年9月7日至2021年1月29日。
领取结算单人士可于办公时段(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前往马交石服务专区。其中,倘退款人亲自领取结算单,需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代领者需携带退款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代领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由代领人签署之声明书;法人方面,则需提供领取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公司印章。有关结算单之兑换期限为2021年1月29日。
退回已缴付2020年度陆路交通运输特定行政费用的项目
| 类型 | 行政费用项目 | 
| 的士驾驶员证 | 签发(包括年度费用) | 
| 年度费用、续期或更换 | |
| 驾驶教练员培训课程 | 学费 | 
| 教练员特别驾驶实习考试(每一类别) | |
| 驾驶教练员准照 | 签发 | 
| 续期(按期) | |
| 驾驶学校校长培训课程 | 学费 | 
| 驾驶学校校长准照 | 签发 | 
| 续期(按期) | |
| 驾驶学校执照 | 续期(按期) | 
| 定期检验 (于交通事务局订定日期内) | 重型汽车或工业机器车 | 
| 职业用途的轻型汽车(包括教练车、的士、自驾之轻型出租汽车、货车及客货车) | |
| 职业用途的轻型或重型摩托车(包括轻型及重型摩托车之教练车、货车及自驾之轻型及重型出租摩托车) | |
| 挂车或半挂车 | |
| 定期检验 | 申请提前检验的附加费 | 
| 的士计程表 | 检定 | 
| 陆路跨境客运业务准照 | 发出准照及续期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