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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延续两发钞代理银行合同10年

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中)分别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行长李光(左) 及大西洋银行董事会副主席区伟时(右)签署为期十年的新代理发钞合同。

澳门特区政府今日(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西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为期十年的新代理发钞合同。

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代表特区政府,分别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行长李光及大西洋银行董事会副主席区伟时(Carlos Cid Álvares)签署新一份代理发行具法定流通力的纸币合同。

新代理合同自今个月起计为期十年,即有效期至2030年10月15日。特区政府维持赋予两家代理银行相等份额的发钞权限,而两家代理银行须遵循规范货币发行制度的法令,为所发行的钞票提供等值法定外汇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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