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需亲身前往民航局、通过其所属机构或线上平台提交以下文件或资料:
- 填写由民航局提供的有关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Air Traffic Controller License PEL/APP/003);
- 国籍证明文件;
- 一吋半彩色近照2张(近照尺寸为45毫米高x35角米宽);
- 由空中交通服务供应商所发出的在职证明;
- 有效外地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正本及影印本(仅适用于外地执照换领本地执照);
- 通过民航局审批的培训课程证明文件,包括在职培训;
- 通过由民航局授权的空中交通管制监考员所检测的能力检查;
- 民航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注:详情请参阅航空资料通报B类编号10/17、06/26及07/26。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通过所属机构或线上平台向民航局递交文件或资料。
民航局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 342号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澳门币550元(已包括澳门币50元印花税)。
附注:费用应于提出有关申请时缴付。
审批所需时间
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出申请。(服务承诺)
附注:承诺时间以申请人交齐所需文件翌日起计。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