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符合第4/2010号法律《社会保障制度》第四十三条有关疾病津贴申请要件的受益人,透过申请可获发放疾病津贴。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 具医生证明处于患病的情况;
- 在患病期开始的季度前的12个月中,向社会保障制度供款至少9个月;例如:2022年2月(即2022年第一个季度)开始患病,则申请人须在 2021年 1月至 12月期间,向社会保障制度供款至少9个月;
- 在患病期间并无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工作。
服务结果
向合资格申请者发放疾病津贴,自患病之翌日起计算:
- 住院津贴:每日150澳门元(每年发放最多 180日);
- 非住院津贴:每日114澳门元(每年发放最多 30日)。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基金发放处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电话:(853)2853 2850
24小时语音热线:(853)2823 8238
传真: (853) 2853 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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