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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关于纠正或替换参选人的决定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13)日就相关候选名单的纠正情况或替换无被选资格参选人等作出决定,并在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张贴相关告示予以公布。

按照告示,对比7月7日公布的候选名单总表,直接选举的候选名单由19组减至14组,参选人总数由159人减至128人;减少的5组候选名单,是由于其不替换、经替换无被选资格参选人后,以及部分参选人放弃参选,名单内具被选资格参选人数量未达法定下限的4人。

原21人因为事实证明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具被选资格,变更为20人,是由于其中1人提出替换人选。

间接选举并没有任何更改,维持5份候选名单共12名参选人。

根据选举法及选举日程,候选名单受托人可最迟于7月16日就选管会的决定提出异议。如有异议,选管会将依照选举法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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