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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设施

文化局辖下博物馆服务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1. 澳门艺术博物馆团体导赏服务

申请条件

一、申请导赏服务所需条件:

经政府注册之学校、非牟利社团、社会服务团体所举办之参观或教育活动,人数达10人或以上,可申请导赏服务。

二、申请专车接送服务所需条件:

参观人数达 18人或以上,可按以下条件同时申请专车接送服务:

双程专车:经澳门政府注册之幼儿园、小学、中学或以提供家庭、儿童、青少年、长者、复康服务之团体;
单程专车:经澳门政府注册之高等院校、非牟利社团、社会服务团体。

2. 澳门博物馆导赏服务

澳门博物馆为观众提供多语种的专业导赏服务,语言包括:粤语、普通话、葡萄牙语、英语。

需在特定时间进行的学校或非牟利团体导赏服务,需要事先预约;预约导赏服务可在填写学校或非牟利团体参观申请表上同时申请;申请需于参观日期前十个工作日提出,本馆将于收到申请翌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并依据申请的先后作出参观安排。

学校参观申请

澳门博物馆欢迎经政府注册的幼儿园、小学、中学、专上学院和大学组织学生到本馆进行参观或教学活动。

非牟利团体参观申请

澳门博物馆欢迎经政府注册的非牟利团体组织前来本馆参观。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学校或非牟利团体。

服务结果

申请者可获提供导赏服务。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文化局 – 文博厅

通讯地址:澳门塔石广场塔石创意中心地库一层

电话:(853)8988 4000

传真:(853)2832 2127

电邮:info.dm@icm.gov.mo

网址:http://www.icm.gov.mo


资料提供:文化局(IC)

最后更新时间:2022-03-3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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