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辧理时限:
- 预约参观请提前最少10个工作天提交申请。
- 只接受自提交申请起4个月内之活动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必须递交文件:预约参观申请表格 (可于市政署网站下载001/DHA/DHAL号表格)
必须出示文件:不适用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办理地点:
望厦山环境资讯中心:澳门望厦炮台斜坡;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申请者可亲临至上述之办理地点递交申请表格或传真/电邮至望厦山环境资讯中心。
办公时间:
望厦山环境资讯中心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时 至 1时;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周五 上午 9时 至 1时;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电邮:
望厦山环境资讯中心
电话:(853) 8294 7717 / (853) 8294 7714
传真:(853) 2852 1112
电邮:clcm@iam.gov.mo
网上办理
申请者可使用“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或透过市政署网站的网上服务专页登入“商社通”帐户办理。
邮寄申请
不适用
费用
申请费用:不适用
表格费用:不适用
印花税:不适用
保证金:不适用
收费及价金表:不适用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3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申请者需清楚注明参观日期、时间、人数及所参加的活动项目,以便安排。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环境卫生处(望厦山环境资讯中心) 电话: (853) 8294 7717 / (853) 8294 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