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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社会服务界别法人确认续期申请


根据《选民登记法》的规定,法人确认的有效期为5年。凡於2008年10月15日前已获确认的法人,其确认的有效期将於今年10月15日届满。为此,社会服务界别法人须於有效期届满前90日至150日期间申请确认续期(即今年5月16日至7月18日期间)。倘逾期不提交确认续期申请及所需文件,其确认将於有效期届满时即告失效,并导致相关的选民登记被注销。社会工作委员会早前已透过多种方式,包括新闻稿、讲解会、双挂号信及电话,通知相关法人有关确认申请续期事宜。 社会工作委员会现特别再次通知有效期将於今年10月15日届满的社会服务界别法人,倘尚未提出确认续期申请,必须在今年7月18日或之前,於办公时间内提出申请并交齐所需文件。 详情可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并下载相关表格。倘有查询,请致电28355280与社会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