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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或导赏服务

金像农场导赏及宿营的活动申请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申请表格 (Mod. 001/DEPN/DZVJ ) (可到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免费索取;亦可于本署网站或澳门自然网https://nature.iam.gov.mo下载) 

必须出示文件:
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园林绿化厅 – 自然保护研究处: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十楼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 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园林绿化厅 – 自然保护研究处: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1.     市民服务热线: (853) 2833 7676
2.     园林绿化厅 – 自然保护研究处: (853) 2888 0087;传真:(853) 2888 1107


费用 

申请费用:

活动费用按申请人数计算,每位50澳门元。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5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所有申请,以先报先得为原则;
2.     申请对象:本表格供任何本澳非牟利实体、社团、学校或非团体名义作出申请。3至70岁人士可申请参加有关活动,12岁或以下参加者必须由成年人陪同;若以非团体名义参加,则参加者当中必须至少有一名18岁或以上之成年人士同行;
3.     申请人须于参观日的二十五个工作天前办理申请手续;
4.     申请人需为活动自备车辆及自行购买保险;
5.     只接受六个月内之申请。 

附件:金像农场及其附属设施之使用守则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29 11:28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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