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及管理员职业法》的立法工作,以及提升本澳物业管理业的专业水平,房屋局日前组织本澳物业管理业界,及熟悉楼宇管理的社团代表一行23人前往香港考察,就物业管理及设施管理事务,以及楼宇管理相关法规进行交流。 随着本澳的高层楼宇不断增加,在楼宇管理上需要与时并进并汲取邻近地区之经验,房屋局局长谭光民於本月22日组织考察团拜访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期间与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邝正炜会长、副会长黄继生进行工作交流,深入了解香港物业管理及设施管理之实务工作经验;同时,亦就香港楼宇管理相关法例,尤其是香港即将引入的物业管理行业强制发牌制度进行交流。考察期间,亦参观了香港住宅、写字楼及酒店项目,透过经验分享,认识新型的物业管理模式与经验。 《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及管理员职业法》草案将建议对管理企业及管理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及设立发牌制度,规范分层建筑物管理企业的业务运作和在职人员的专业能力,确保管理企业及管理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及质素,藉此规范楼宇管理行业,提升楼宇管理服务质素,逐步完善本澳的楼宇管理事务,优化楼宇管理市场,更进一步保障本澳市民的合法权益。 是次考察的代表团成员还包括:房屋局楼宇管理厅厅长杨锦华、楼宇管理事务处处长胡俊华、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高级技术员卢志青、澳门物业管理业商会名誉会长吴在权、理事长崔铭文及副理事长官剑雄、澳门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协会副会长崔绍文、副理事长周嘉进、街总大厦管理资源中心主任秦昶、街总大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桂清、工联北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兰瑛、民政民生关注组委员李展涛、民众建澳联盟副理事长陈德胜、常务理事欧阳广球、澳门建筑置业商会常务理事关颖、常务理事区天兴、澳门机电工程师学会副理事长程江东、常务理事陈昭能、澳门法律公共行政翻译学会理事长邱庭彪及大律师许凤娟,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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