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34/2024号行政法规〈雇主支付产假报酬的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配合鼓励生育政策,继续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特区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规,将第34/2024号行政法规《雇主支付产假报酬的补贴计划》规定的补贴期间延长一年,即合资格雇主依法向于2026年12月31日前分娩或其他情况的本地女性雇员支付产假报酬后,可于指定期间内向劳工事务局提出申请,最多可获发相等于雇员14日基本报酬的补贴。 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