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民登记法》的规定,法人确认的有效期为五年。凡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前已获确认的法人,其确认的有效期将於今年十月十五日届满。法人须於有效期届满前一百五十日至九十日期间申请续期(即今年五月十六日至七月十八日期间)。倘逾期不递交确认续期申请,其确认将於有效期届满时即告失效,并导致相关的选民登记被注销。 文化谘询委员会特通知确认有效期将於今年十月十五日届满的文化界别法人,确认续期申请的最后接受提交日为七月十八日(星期四),敬请相关法人於上述期限前将确认续期申请送交文化谘询委员会(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文化界别法人确认续期申请须知及表格下载,请浏览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ccc/renovacao,倘有垂询,请致电二八三六六八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