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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总局民防及协调中心组织跨部门联合巡视 严防烟花爆竹隐患 吁公众注意安全

警察总局民防及协调中心组织跨部门联合巡视,确保“澳门爆竹烟花临时储存区”各项防护设施及安保工作落实到位

每年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与燃放的高峰期,亦是相关安全事故的高风险时段。为预防重大意外事故发生,特区政府一直保持高度警惕,严格监控烟花爆竹在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及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工作。多年来,透过严格的监管措施,加上相关部门于节前进行大规模联合巡查行动,有效杜绝非法烟花爆竹流入社区,大幅降低烟花爆竹为社区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安全。

为贯彻落实春节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严防烟花爆竹隐患,治安警察局联同澳门海关及市政署展开联合巡查行动,以打击非法进口、贮存或贩卖爆竹的违法行为;澳门海关严格监管烟花爆竹的进出口贸易,打击非法携带烟花爆竹入境的行为;消防局持续对“爆竹烟花临时储存区”及“燃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并二十四小时派驻消防人员及紧急车辆于现场驻守戒备,以确保对突发事故的即时响应;此外,治安警察局亦派员驻守,维持现场人士及交通秩序,另将委派专业排爆人员协助市政署对剩余爆竹进行销,以实现全链条安全监管。

为进一步检视各项针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措施有效落实,于今(20)日,警察总局民防及协调中心联同市政署、澳门海关、消防局、治安警察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巡视工作,实地视察“澳门爆竹烟花临时储存区”及“氹仔爆竹烟花燃放区”,以确保各重点区域在节日期间运作安全有序。

巡视期间,警察总局局长梁文昌强调,春节期间本澳人流显着增加,公共安全风险上升,各部门需严格执行各项管控工作,做细做实风险防范的各项措施,堵截非法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同时,建议各部门持续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并加强对相关业界及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醒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守则,以杜绝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市民旅客平安度岁。

据统计,本月16日(农历除夕)氹仔爆竹烟花燃放区开放至今,已录得21宗受伤个案,主要为轻度烧伤;有关数据反映出烟花爆竹潜在的危险性,呼吁公众切勿掉以轻心。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民防及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和旅客在欢度佳节的同时,务必将安全置于首位,并留意以下注意事项:

  • 遵守法律规定:根据澳门法律,任何人士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燃放、持有、贩卖或运输烟花爆竹。违者将依法被检控,并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购买合法产品:请仅向持有有效牌照的零售点购买具合规标示的烟花爆竹,切勿购买来历不明或无标签产品。家中亦不应存放任何烟花爆竹。
  • 限于指定地点燃放:2026年新春期间,本澳仅设氹仔爆竹烟花燃放区(位于史伯泰海军将军马路近海傍一带)。公众必须于政府指定地点及时间内进行燃放。
  • 成年人监督操作:燃放烟花爆竹必须由成年人全程陪同及操作,切勿让儿童单独接触或尝试燃放。未成年人因好奇心强,更易引发意外。
  • 保持安全距离:燃放时应远离人群、车辆及易燃物(如杂草、树木),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 主动举报违规行为:如发现有人非法销售、储存或燃放烟花爆竹,请立即致电警方或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区安全。
  • 遇事冷静应对:一旦发生火警或爆炸事故,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并即时报警求助(报警电话:999 / 110 / 112;消防局:119 / 120)。

民防及协调中心将持续推动各职能部门加强公共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做好预防工作,特别在春节期间加强各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监督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做好风险评估及各项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故;同时亦呼吁全体市民和旅客共筑安全防线,时刻提高警惕,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气氛。

出席是次巡视的部门代表还包括: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委员吴秀虹、消防局局长王健、警察总局局长助理梁文照、局长助理林俊生、澳门海关助理关长叶华钊、治安警察局代副局长郑俊禧,以及消防局副局长张智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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