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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与治安警持续联手灭罪 一男子街头售假手机被捕


澳门海关与治安警察局持续联手打击售卖冒牌侵权物品街头骗案,於一月五日,在澳门大三巴旅游区,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被治安警跟踪超过一公里外的街道上截查时发现,其身上藏有六部涉嫌侵权伪冒手提电话,其后转交海关知识产权厅调查后,经品牌权利人代表鉴定证实为 「山寨」手机,并揭发其藉以旅客身份来澳作案,失手被擒。 案件发生於一月五日傍晚,治安警察局澳门警务厅侦查队警员,在执行反扒窃行动期间,巡经澳门大三巴街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不断在大三巴前地徘徊,兜售来历不明的手提电话,警员遂对该名男子进行跟踪监视,期间目睹该名男子不断向途人搭讪并展示其手中之手提电话,但均遭途人冷遇,警员在尾随至超过一公里外,中区某街角路口,认为时机成熟,随即表明身份并邀请其返回第一警务警司处协助调查,通过相关快速通报机制,当晚即时转交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继续作进一步调查。调查期间在嫌犯身上搜出六部假冒「IPHONE」手提电话,当中包括最新型号山寨土豪金电话。上述物品经核实,其品牌商标已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作出合法注册登记,经有关品牌权利人代表初步鉴定为假冒货品。 该名男嫌犯姓梁,年龄为二十二岁,非本地居民。海关在该案跟进调查时,其声称来澳门目的为娱乐博彩,但亦有预先自行携带冒牌手提电话来澳以作贩卖图利的行为,所携带到澳门的假冒手提电话,皆购自外地,手机购入价格为每部人民币二百至二百五十元,并准备以每部约四百元人民币出售图利。海关将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条,及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控告该名人士,并送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将处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罚金。 澳门作为一个旅游休闲城市,每天均有大量的旅客进出本澳,来澳观光和消费。临近农历新年,定必吸引居心不良之徒在此地意图犯罪作案。澳门海关与治安警察局为致力维护法纪,愿与市民大众齐心协力打击犯罪份子,节庆期间将持续灵活调动人员加强执法,而市民和游客只要不在街头贪图便宜,接受街头兜售来历不明的货品,遇事后应在适当时机向海关或警方举报。海关呼吁市民及各界人士挺身而出,携手防罪灭罪,执法部门亦会紧守岗位,依法执法,令市民大众平安渡岁。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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