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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金2026/2027学校年度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第一批次结果名单公布


教育基金2026/2027学校年度“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资助计划(下称“资助计划”)的第一批次的申请结果名单已于2026年9月29日公布,申请人可透过“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专页,或到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查阅。另外,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下称:“一户通”)提交申请且已登记接收电子通知的申请人,可透过“一户通”接收申请结果通知。

有条件限制的申请学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表明意见,以弥补缺漏或证明符合“资助计划”的申请条件。其中,透过“一户通”申请津贴的申请学生,其提出申请的家团代表可透过同一个人帐户登入“一户通”网页版或手机应用程式中的“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栏目查阅详细有条件限制的原因及上载相关文件(系统关闭时间:澳门时间2026年10月15日23:59:59);透过纸本方式申请津贴的申请学生,其本人或家团代表需于前述期限内的办公时间到教青局提交文件。有关覆核结果将于2026年11月12日透过教青局网页公布,并张贴在教青局一楼。

至于已获批给“资助计划”的申请学生,教育基金将向有关学生发出以申请家团编号汇总的资助同意书,家团代表或家长须于接获同意书翌日起计的60日内提交经签署的同意书,否则有关批给失效,但属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接纳的合理理由除外。当中,透过“一户通”申请津贴的获批者之家团代表需以同一个人帐户登入“一户通”确认有关同意书(系统将于澳门时间2026年11月28日23:59:59关闭);以纸本方式提出申请的获批者,将透过家团中最年长的申请学生所就读的学校接收同意书,获批给津贴者或家长须于指定限期内透过学校或亲临教青局提交已签妥的同意书。

教育基金将自2026年10月起,将津贴发放至已交回同意书的学生所提供的澳门银行的澳门元银行帐户内。一般情况下,教育基金自收到经确认或已签署的同意书翌日计60日内完成津贴发放程序。

而第二批次的申请结果名单将于2026年10月28日在教青局网页公布,并张贴在教青局一楼,申请人需注意公布日程并有责任自行查阅名单。

更多详情,可浏览“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专页(网址: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page/fe/index.jsp?id=8418)。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教青局,电话:8397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