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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人员培训课程在澳门举行

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人员培训课程在澳门举行

“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人员培训课程”今(28日)起一连三日在澳门举行,来自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辖下部门的38名法律人员参与。

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广东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杨春涛及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高级助理法律草拟专员刘雪清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

吴子健代局长在致辞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法治是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一国、两制、三法域” 既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鲜明特点,也是三地深化合作、协同发展的重要基础。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需要三地法律部门人员深入了解彼此的法律制度优势,透过增进理解促进协作,共同发展。他续指出,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的共识,培训课程由三地轮流举办,而澳门再次成为今届课程的主办方,既是对澳门法治工作的信任和肯定,也体现三地持续紧密合作、共同推进跨法域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愿景。

是次培训课程将紧扣澳门特区法治实践和大湾区协同发展需要,由澳门特区政府相关范畴的资深法律人员,以及具丰富理论和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导师,为学员介绍澳门特区的立法理论、实务技术及区际法治建设与立法协作现况,并分享相关专题领域的实务经验。此外,课程亦将安排学员实地参访立法会,进一步促进三地人员相互交流对话,加深对实务工作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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