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键词行车税的搜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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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于“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缴纳2019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
https://www.gov.mo/zh-hans/news/232583/2019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已开始征收,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于本年1月1日至4月1日期间征收新一年度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的使用牌照税。同时,为方便市民顺利缴纳行车税,“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内已恒常设立服务柜台为尚未清缴属指定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亲临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一楼I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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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行车税征收
https://www.gov.mo/zh-hans/news/229945/2019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由2019年1月1日至4月1日期间征收,市民可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部份分局、通讯博物馆商店、本澳9间银行130多间总行及分行缴交(详见附表1);又可登入https://epay.dsat.gov.mo电子缴费网站或交通资讯站手机应用程式办理缴费手续。交通事务局提醒车主,缴税前必须先缴清交通违例罚款。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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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税徵收期至下周二 未纳牌应尽快缴交免罚
https://www.gov.mo/zh-hans/news/201148/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徵收期将於4月3日(周二)结束,截至3月26日(周一),仍有50,977台车辆未缴纳,占整体应缴税车辆约两成一。交通事务局提醒相关车主,倘车辆继续使用应尽快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同时在缴纳行车税前,须先缴清交通违例罚款,否则不能办理;逾期缴纳可被徵收过期罚款及利息。车主如要办理缴纳行车税手续,可携带车辆登记折正本到交通事务局各服务专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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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缴纳车辆使用牌照税的车主可於本年4月3日前到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缴纳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99393/2018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的徵收结束限期将於4月3日届满,交通事务局呼吁尚未缴纳行车税的车主尽快缴纳有关款项,以避免因延误缴交而被徵收过期罚款。同时,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亦已设立服务柜台为尚未清缴属指定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交通事务局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於今年1月1日至4月3日徵收2018年度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的使用牌照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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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四车辆未缴纳行车税 交通局吁尽早办理免罚款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99225/2018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徵收中,截至2月28日(周三),仍有154,448台车辆尚未缴纳相关税费,占整体应缴税车辆约六成四。交通事务局呼吁车主尽早缴纳,以免集中在最后限期缴交,造成挤迫或因延误缴交而被徵收过期罚款;而在缴纳行车税前,车主须先缴清交通违例罚款,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本年度共有240,051台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犘托车及工业机器车)须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规定缴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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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车移走累计费可过万 车主不理政府会持续追收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49918/交通事务局和治安警察局去年发现欠缴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而移走的车辆逾1,400辆,至今近六成已办理认领或注销手续,当中有车主须缴付累达近澳门币16,000元的罚款和行政费用。局方重申,如车辆继续使用或弃用,均须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缴纳行车税或办理注销手续,否则,一旦被发现在公共道路上会被移走,届时车主会被科处罚款和相关行政费用。根据交通事务局资料显示,车辆因欠税於去年被移走至局方存车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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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3,000车未纳牌首3月注销车增倍 交局提醒车辆续用弃用均须办手续
https://www.gov.mo/zh-hans/news/241028/为期三个月的2017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征收期已结束。仍有12,800多辆车未缴纳行车税;同期,申请注销的车辆有9,500多辆,较2016年同期增加逾一倍;亦有35宗因欠缴2016年行车税而被移走之车辆申办认领或注销手续。 交通事务局提醒未缴纳行车税之车主,如车辆继续使用,请尽快携带车辆登记折正本到局方各服务专区办理缴费手续,并须支付相关过期罚款及利息,反之如车辆弃用,也须到上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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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3,000车未纳牌首3月注销车增倍 交局提醒车辆续用弃用均须办手续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51317/为期三个月的2017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徵收期已结束。仍有12,800多辆车未缴纳行车税;同期,申请注销的车辆有9,500多辆,较2016年同期增加逾一倍;亦有35宗因欠缴2016年行车税而被移走之车辆申办认领或注销手续。交通事务局提醒未缴纳行车税之车主,如车辆继续使用,请尽快携带车辆登记折正本到局方各服务专区办理缴费手续,并须支付相关过期罚款及利息,反之如车辆弃用,也须到上述地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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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期周五结束 未纳牌尽快缴交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51720/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徵收期周五(3月31日)结束,截至3月27日,仍有43,678辆车辆未缴纳税费。交通事务局提醒相关车主,尽快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逾期缴纳可被徵收过期罚款及利息。交通事务局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於1月1日至3月31日徵收本年度行车税,车主於上述期限内可携带车辆登记折正本到交通事务局各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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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期月底结束三成车未纳牌交局吁尽快缴交免罚款
https://www.gov.mo/zh-hans/news/241109/截至3月16日,仍有78,754台车辆未缴纳2017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占整体应缴税车辆约三成。交通事务局提醒相关车主征收期将于月底结束,请尽快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逾期缴纳可被征收过期罚款及利息。另在缴税后应把行车税标志张贴于法定位置,以免被科处罚款。 交通事务局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规定,于1月1日至3月31日向本澳25万多的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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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期月底结束三成车未纳牌交局吁尽快缴交免罚款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52205/截至3月16日,仍有78,754台车辆未缴纳2017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占整体应缴税车辆约三成。交通事务局提醒相关车主徵收期将於月底结束,请尽快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逾期缴纳可被徵收过期罚款及利息。另在缴税后应把行车税标志张贴於法定位置,以免被科处罚款。交通事务局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规定,於1月1日至3月31日向本澳25万多的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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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三车辆未纳行车税 交局吁尽早办理免罚款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52875/截至2月28日,仍有133,220台车辆尚未缴纳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占整体应缴税车辆约五成三。交通事务局呼吁车主尽早缴纳,免集中在最后限期缴交,造成挤迫或因延误缴交而被徵收过期罚款;而在缴纳行车税前,车主须先缴清交通违例罚款,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本年度有250,560台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须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规定缴纳行车税。倘未缴纳行车税的车主,於3月31日前可携带车辆登记折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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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缴纳行车税的车主可於3月底前到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缴纳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52944/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消息:2017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的徵收结束限期将於3月31日届满,交通事务局呼吁尚未缴纳行车税的车主尽快缴纳有关款项,以避免因延误缴交而被徵收过期罚款。为方便市民顺利缴纳行车税,“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已设立恒常性的专属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柜台,为尚未清缴属指定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交通事务局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於今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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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於“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缴纳行车税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53679/2017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已开始徵收,缴纳期限将至3月31日结束。为方便市民顺利缴纳行车税,“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已设立恒常性的专属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柜台,为尚未清缴属指定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交通事务局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於本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徵收2017年度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的使用牌照税。市民可於办公时间内携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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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冲程摩托车周一起须於交局缴纳行车税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53983/行政会完成讨论《淘汰重型及轻型二冲程摩托车资助计划》行政法规草案,为进一步提醒相关车主有关计划,由2月6日(周一)起,二冲程摩托车车主如要为车辆缴纳本年度行车税,须前往交通事务局马交石、中华广场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服务专区办理。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徵收期至3月31日结束,市民可携带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分分局、本澳9间银行130多间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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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缴行车税及交通违例罚款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54368/交通事务局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由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徵收2017年度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的使用牌照税。局方提醒市民缴纳行车税时需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逾期缴纳行车税将被徵收过期罚款。为方便市民顺利缴纳行车税,“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已设立恒常性的专属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柜台,为尚未清缴属指定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市民可於在上述徵收税款期间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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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于“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缴行车税及交通违例罚款
https://www.gov.mo/zh-hans/news/237206/交通事务局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由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征收2017年度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的使用牌照税。局方提醒市民缴纳行车税时需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逾期缴纳行车税将被征收过期罚款。为方便市民顺利缴纳行车税,“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已设立恒常性的专属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柜台,为尚未清缴属指定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 市民可于在上述征收税款期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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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前注销车辆无须缴付2017行车税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55339/就网上出现有关车主申请注销车辆前需缴付2017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之言论,交通事务局特此澄清,如车主计划於3月31日前注销车辆,无须缴付2017年度行车税,只须携带相关文件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办理申请;如欲继续使用车辆,则须於3月31日前办理行车税手续。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交通事务局於1月至3月期间徵收2017年度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的使用牌照税。鉴於近日有人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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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行车税徵收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55499/2017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由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徵收,市民可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分分局、本澳9间银行130多间总行及分行缴交;或可登入https://epay.dsat.gov.mo电子缴费网站办理缴费手续。交通事务局提醒车主,缴税前必须先缴清交通违例罚款。 130多个地点网上可纳牌 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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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税徵收期下周结束 吁未纳牌尽快缴交免罚
https://www.gov.mo/zh-hans/news/133795/2016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徵收期至本月31日(周四)结束,截至23日,仍有超过5.1万的车辆未缴纳税费。交通事务局提醒相关车主,尽快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而在缴税前应缴清交通违例罚款。局方同时提醒车主缴税后应把行车税标志张贴於法定位置,以免被科处罚款。 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除个别获豁免的车辆外,在本澳行驶的车辆须於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缴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