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政府清拆果栏街一残危楼宇

政府清拆果栏街一残危楼宇

政府近日执行清拆工作,清拆果栏街一幢残危楼宇。土地工务局重申,楼宇业权人须承担起自身的楼宇维修和保养责任,倘若楼宇结构存在可能倒塌或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情况,政府将主动介入处理,以保障公众安全。局方呼吁,随着风雨季节来临,业权人应加倍注意楼宇外墙及窗户的状况,如发现有失修迹象,应该立即作出跟进。

被清拆的残危楼宇屋顶倒塌及存放大量杂物,经土地工务局检验委员会确认处于残危状态。局方透过发函及刊登告示,要求业权人于期限内聘请合资格专业人士编制工程计划开展拆卸工作。期限届满后业权人仍未处理,局方遂执行清拆工程并会向业权人追讨相关款项。

第14/2021号法律《都市建筑法律制度》明确规定楼宇业权人须承担起自身的楼宇维修和保养责任,自发出使用准照之日起满十年及其后每五年对楼宇进行保养和维修工程。土地工务局透过日常巡查、市民投诉或其他部门转介,如发现楼宇有缺乏维修保养的迹象,可通知业权人提交由专业技术员或实体编制的《楼宇状况报告》(相关编写指引https://www.dsscu.gov.mo/zh/publicinfo/guideline-1),将失修部分进行记录并须提供解决方案。

当楼宇安全或卫生状况对公众构成影响,局方可对楼宇作检验及缮立《检验笔录》,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业权人。业权人须遵守局方命令,于期限内聘请合资格专业人士编制工程计划,对楼宇进行维修、加固、局部拆卸或全部拆卸。

有关资讯,可查阅土地工务局网站(https://www.dsscu.gov.mo)及《都市建筑法律制度》资讯网(https://www.dsscu.gov.mo/rjcu/zh/rjcu/id/75)。如有查询可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3800)。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