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于7月17及18日一连两日就修改《广告活动法》举行社会团体专场公开咨询,以及第二场公众咨询会,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经济及科技发展局、药物监督管理局、土地工务局、房屋局及市政署代表出席咨询会。
经科局表示,特区政府以便利营商为导向,以良政善治为目标,对现行广告活动制度进行了整理,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施政目标。法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晰定义及优化原则规定、优化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准则、规范新型广告模式、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及优化行政处罚制度等。
两场咨询会合共约有90名的社会团体代表和市民出席,普遍认同修法有助广告行业健康发展,亦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团体代表及市民均提出了多项意见及建议,包括建议简化广告审批程序及明确广告主体定义等。
经科局回应指,特区政府希望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并会对所收集的意见及建议作综合分析整理,完善《广告活动法》的修法内容。呼吁社会各界踊跃于8月2日咨询期结束前透过网上、电邮、传真、邮寄或亲临方式提交意见。
为更好地收集社会各界对修改《广告活动法》的意见,经科局将于7月26日(星期六)下午3时至5时增设一场公众咨询会,欢迎市民透过专页、扫描图文包二维码或办公时间致电28575472或28575439报名。详情可浏览公开咨询专题网页(https://www.dsedt.gov.mo/zh_MO/web/public/pg_alapc)。
修改《广告活动法》公开咨询 (7月4日至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