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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冀候选名单善用竞选宣传平台 依法向选民充分阐述政纲理念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12)日举行会议。选管会主席盛锐敏向传媒表示,距离竞选活动期不足20天,期望各候选名单做好规划筹备,届时善用包括官方提供的宣传渠道及平台,充分向选民阐述参选政纲和理念。选管会亦提醒各候选名单受托人,需于8月16日至25日提交驻站代表名单,以便选管会签发驻站代表的身份证明书。

盛锐敏表示,8月8日各候选名单就使用澳广视属下电视台和电台之中、葡文频道的竞选活动广播时间,以及使用18个竞选活动公共场地进行抽签分配,在各候选名单积极参与下,相关程序顺利完成。

竞选活动期将于8月30日零时展开,选管会期望各候选名单把握时间,及早规划及筹备如何善用官方提供的宣传渠道及平台,连同其他使用自身资源开展的宣传方式,在为期14天的竞选期内,充分向选民阐述及呈现参选政纲及服务澳门的理念,以争取选民于9月14日选举日的投票支持。

盛锐敏呼吁,在竞选活动期内,各候选名单须严格按照选举法和选管会指引的相关规定、使用及派发宣传品准则等,依法依规进行竞选宣传;在竞选活动期以外,则切勿通过任何方式进行宣传,继续共同守护选举秩序。

按选举法规定,每一候选名单均有权在每一投票站派驻一名正选代表及一名候补代表,以监察投票活动的进行;驻站代表须具有投票资格,且仅得代表一个候选名单在一个投票站行使法定权利。

盛锐敏表示,候选名单受托人须于指定期间提交驻站代表名单,以便选管会签发驻站代表的身份证明书;且最迟于选举日前2天,到选举事务接待柜枱领取相关的身份证明书。

他指出,为便利驻站代表兼顾监察工作及行使投票权,选管会已议决通过,所有驻站代表必须在被派驻工作的票站投票,候选名单受托人应就此提醒驻站代表。同时,驻站代表于投票和点票期间的权利义务,选举法都有明确规定,各候选名单及驻站代表须注意。

此外,选管会明(13)日推出“如何投票”及“投票保密”2条宣传视频,进一步向广大选民介绍投票流程及注意事项。

盛锐敏表示,自8月5日推出查询选民所属票站的服务后,截至昨(11)日已录得超过116,000人次,透过一户通、电话热线语音系统及自助服务机等渠道作出查询,反映了选民愈来愈关注今届的立法会选举,尤其是选举日前往投票的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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