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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签署协议 保障供水安全


为保障澳门供水安全与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珠海经济特区对澳供水公司及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多次磋商后达成共识,粤澳双方政府代表於7月31日在珠海签署《粤澳供水协议》。 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粤澳双方在供水事务上的全面沟通合作,增强区域整体供水保障能力和共同发展的条件。协议落实澳门可使用竹银水源系统及西水东调系统的四成总运作水量,粤方将选取氯化物含量最低的水库或取水口向澳门供应原水,确保供澳原水量与水质安全。 此外,协议的签署有助进一步保障应急供水安全,现时珠海向澳门供水主要通过西江磨刀门水道沿线的供水系统,协议表明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北供水系统采取应急措施作为补充。 协议内容亦包括对原水价格作出调整。近年广东省及珠海市不停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流域调水及建设一系列的供水设施,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供水系统的营运及维护成本不断上升。然而,本澳原水价格多年未有调升,故一直存在加价压力。为此,粤澳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科研机构对供澳原水成本进行测算,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水价政策的规定,制定了水价调整机制。调整后,原水价格由原来每立方米1.21元港币增加至每立方米1.54元人民币。 澳门特区政府考虑到澳门居民的承受能力,调升的原水价格将不会即时转嫁到澳门居民身上,现阶段政府将会合理补贴水费增幅,以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未来将通过制定合理的水价机制反映水资源的价值并鼓励节约用水。 自2006年起,为保障澳门供水安全及减低咸潮的影响,特区政府透过粤澳供水专责小组逐步参与并主导供水事务,并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就供水设施规划、工程建设、水质安全、抵御咸潮、水价调整机制、水环境治理、水资源调配与保护等领域进行多次磋商,粤澳双方并於2007年底签署了《粤澳供水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上述事务的交流与合作。 去年特区政府以预付增幅水费的方式向粤方免息预支4亿5千万元支持兴建竹银水源系统,大大增加珠海市蓄水库容量,未来澳门若值咸潮期,将实施竹银水源系统与南北库群联合调度供水,可有效解决目前珠澳供水存在的安全隐患,基本满足未来十年澳门咸潮期用水的需求。 签署协议的澳方代表为粤澳供水专责小组澳方组长、港务局局长黄穗文,粤方代表为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出席签署仪式的澳方人员包括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港务局以及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粤方出席人员包括广东省水利厅、珠海市政府的官员以及珠海市水务局和供水总公司代表。
粤澳双方代表签署粤澳供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