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日有市民查询,本澳是否已成立“澳门中文大学”及“澳门文化研究学院”,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澄清,从未接到有关办学申请,该两所机构并非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核准成立及认可的高等院校,呼吁市民勿受误导。 高教办表示,近期已留意到有人以“澳门中文大学”某教授或筹委会副主任等身分於报章发表文章。也接获市民举报,指有人以“澳门中文大学有限公司”、“澳门文化教育学院”等名义设立网站,声言该等机构已於北京及内地其他城市设立办事处,并与内地高校及海外大学合办课程。高教办指出,至今未有任何人士申请成立该两教育机构或以该两机构名义申请开办高教课程,该办现已联系有关人士及内地教育部门查明情况;同时,已将有关网站资料,送交检察院查处。 高教办又指出,某些於本澳开办的所谓“文凭课程”、“高级文凭课程”实为成人教育课程,不属高等教育课程。按本澳有关法规,非高教课程不能转移学分及衔接大学课程。该等课程声称与外地着名大学合办,由外地大学颁授文凭,但学术要求低,科目较少,市民付出高昂学费后,所学的不多,取得的学历也会受到质疑,最终得不偿失。市民如欲了解更多高教课程信息,或有任何关於升学的疑问,欢迎与高教办联络,电话:2834-5403,电子邮箱:info@gaes.gov.mo,地址:南湾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3至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