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十分重视青洲坊地段的清迁工作,并重申发展商必须履行合同全数清拆批地范围内的青洲坊木屋,目前,青洲坊地段尚馀约10间木屋。房屋局於本月27日分别与发展商及10多名青洲坊木屋居民会面,其中大部份不合资格获政府安置,局方已逐一解释不接纳的情况。另外,倘名单内初步合资格购买经屋的青洲坊木屋家团按时交齐文件,房屋局将於本周内完成处理。 房屋局领导及主管包括谭光民、郭惠娴、郑锡林、伍禄梅及任利凌於27日上午与10多名青洲坊木屋居民会面。 会上,房屋局重申安置标准必须是政府1991年及1993年木屋登记名册内,并须符合现行租赁社会房屋及购买经济房屋的法例规定才会获安置;而曾获安置者不获重新安置。 根据房屋局资料显示,该10多名木屋居民大部份不合资格获政府安置,主要是非政府1991年及1993年木屋登记名册内,或已透过木屋安置购买经济房屋,又或本身持有私人物业;房屋局较早前已全部书面回覆当事人。而该等木屋家团的诉求是坚持购买经济房屋。对於个别有居住困难的弱势家团,房屋局将透过不同措施,包括按社会房屋法例之例外情况处理,以及与发展商及相关社会团体商讨解决其临时居住问题。 至於有木屋居民查询在1995年之后购买经济房屋的价格与之前不同,根据资料是由於1995年2月按相关法例规定根据消费物价指数而调整了相关经济房屋的出售价格。 自本月26日房屋局经初步审核青洲坊木屋家团合资格购买经济房屋的名单公布后,27日已有数十名木屋居民到房屋局查询及办理有关手续。而房屋局公布上述名单之公告,已按序安排於27日前来房屋局补交文件及拣楼的18个木屋家团,其中12个家团完成拣楼,3个没有前来,1个自动放弃,其馀2个有条件申请经济房屋但需合并为1个申请。倘名单内初步合资格购买经屋的青洲坊木屋家团按时交齐文件,房屋局将於本周内完成处理。 另外,本月26日房屋局与4个基本符合资格申请购买经济房屋的青洲坊木屋家团会面并经解释有关情况后,该等家团承诺尽快与发展商协商补偿及清拆事宜。至今,据发展商表示上述4个木屋家团已全部与发展商妥善协商,并同意清拆木屋,其中3间27日起清拆,1间於28日清拆。同时,再有2个木屋家团已和发展商达成协议,并同意木屋於28日清拆。 政府於2008年11月与发展商签订青洲坊地段的续期协议后,木屋数量由当时的180间木屋减至目前约10间木屋,大部份居民都愿意配合政府的整体公屋兴建计划进行搬迁,其中多数居民已经和发展商理性协商有关清迁补偿事宜;而符合政府安置的审核标准者,局方已陆续安排选购经屋及租赁社屋,使其居住环境逐渐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