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期一个月的《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都市建筑法律制度的行政性质规范》谘询期已结束,土地工务运输局期间举行四场分别针对一般团体、专业团体、注册工程师、则师及政府部门的谘询会,并出席电台时事节目及社区谘询委员会,广听民意、广纳建言。局方期望,透过今次修法,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程序效率及持续减低非法工程对市民的影响。
鉴於沿用至今超过二十五年的《都市建筑总章程》已未能配合社会发展需求,特区政府去年十二月展开修订《都市建筑总章程》的首轮谘询工作,在汲纳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后,完成制订《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都市建筑法律制度的行政性质规范》谘询文本,并於九月十日起展开第二轮公开谘询。
有关文本谘询期已於十月九日结束,但市民如有任何意见,仍可向局方反映。局方现正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加紧整理和分析,务求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谘询文本条文,争取年底前送交法务部门,尽快进入立法程序。
土地工务运输局在为期一个月的谘询期间举办了四场分别针对一般团体、专业团体、注册工程师、则师及政府部门的谘询会,共有超过五十个团体、机构和部门派出代表参与,另有四十多位注册工程师、则师出席专场。局方代表亦出席了电台时事节目,与市民透过大气电波直接对话,并到中区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听取委员对谘询文本的意见。
初步归纳所收集到的意见,普遍认同有必要尽快修订已沿用多时的《都市建筑总章程》,并配合制订相关专业认证法律。其中,市民、社会团体和建筑业界主要关注延长新建楼宇质量保修期及透过公告可 “推定同意”维修楼宇的条文,又认为政府应按优先处理原则逐步有序减低非法工程对市民的影响,工程业界则重点就工程审批效率、专业分工等方面提出疑问和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