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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特区政府贯彻尊重新闻自由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31)日重申,在特区政府过去10年的工作中,以及第三届政府上任以来,都非常尊重广大传播媒介及确保新闻自由,在其首份施政报告中也明确指出此项大原则。 崔世安在出席一项公开活动后表示,政府就社会近日关心的《因执行公共职务的司法援助》法案收集了各方面的意见;他指出,多年来公务人员及团体均提出,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经常遇到一些不愉快的经验,包括医护人员及医院工友也受过人身攻击及伤害。法案正是希望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受到保障,使其工作更有成效。 崔世安强调,第三届政府上任以来,秉持尊重广大传媒及遵守新闻自由的大原则,在《出版法》及《广播法》的修订和谘询中,也是以保护新闻自由为首要的原则,支持本地传媒与时俱进。 他表示,《因执行公共职务的司法援助》法案现已在立法会委员会中讨论,政府非常乐意听取立法会委员会的意见及建议,既要做好广大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的法律支援制度,也不会妨碍新闻自由;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是政府及立法会的重要工作。 另外,对於过去多年已登记轮候经济房屋的12,000多个家团,崔世安认为,特区政府有责任提供房屋予这些人士居住,并会加快兴建楼宇,让这些已轮候多时的家团尽快「上楼」。 崔世安续说,现时的谘询机制包括运输工务司、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及房屋局等会为公共房屋订定新价格及批给标准,日后新的申请经屋轮候者,就会根据新标准审批。但原已轮候的12,000多个家团,除了已购买房屋者,将会按原有的准则处理,不会混为一谈。 崔世安又表示,特区政府已根据合约,向永宁广场经屋发展商回购125个回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