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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职局回覆两议员书面质询


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表示,特区政府按计划和有序地推行一系列的公职法律改革措施,其中为配合《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法律的生效而推行的中央人事管理,该局现积极进行前期工作,包括调查各部门的人员需求计划,设立试题库,扩大公共行政人才评估中心的规模,优化相关的资讯系统等,待法规公布后便会按照法律规定,统筹和开展公共部门招聘和甄选的工作。 朱伟干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有关中央招聘制度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是公务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规范,而且该法律更延伸至以个人劳动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员,使公务人员的福利和待遇逐渐趋向统一化。与此同时,法律更规范了招聘和甄选程序,并把入职和晋级纳入中央人事管理。 此外,朱伟干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有关公职人员职程的书面回覆时表示,《公务人员职程制度》为处於职程顶点的人员引入晋升及延长职业生涯的激励措施,随着新公务人员职程制度的实施,民政总署稽查职程增加了第三职等共4个职阶,最高职阶薪俸点提升至300点。 他指出,民政总署已积极为处於职程顶点的现职首席稽查进行新职程的转入手续,且已获行政暨公职局确认,其等可转入「特级监督」第二职阶,薪俸为250点。另外,他表示特区政府现正就合同制度进行修订,并拟就合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生效和续期,培训、合同终止以及过渡规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让权利义务基本达至统一。 朱伟干补充,对於公务人员的司法援助制度,行政当局已收集及整理各范畴的谘询意见,正处於法律草拟的最后阶段,并会展开立法程序。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 220/IV/2010; 194/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