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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公共道路收费泊车位的设立及经营公开竞投结果


本澳两区公共道路收费泊车位的设立及经营公开竞投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经评标委员会审议后,两项服务合同均由澳门泊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得,其服务由2010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服务年期为6年。交通事务局将密切监察经营者提供服务的情况,以达至促使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的目的。 特区政府於2005年把全澳街道收费泊车位的设立及经营权分作两个区份进行公开招标,当时由科阳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及澳门泊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得合同,鉴於有关合同於今年4月30日届满,交通事务局於今年3月对上述经营服务作重新公开竞投,并於3月底开标,随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标书进行相关评审工作,经审议后,现时两区公共道路收费泊车位的设立及经营均由澳门泊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得,其於两份标书所提出的三个收费标段的回报率,前者分别是60%、76%及90%;后者则为70%、85%及93%。按照新的经营服务合同,澳门泊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由今年5月1日起执行全澳两区公共道路收费泊车位的设立及经营,期限为6年。市民如需查询咪表泊车位事宜,可致电2832 3418向澳门泊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查询。 与原有的经营服务合同比较,新的合同因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将公共街道收费电单车泊位的设立和经营纳入服务范围。同时,新的合同亦加强了相关罚则,若经营者违反规定的任何罚款或累积的罚款金额达到或高於一百万元,可被解除合同,收回其经营权,藉以促使经营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