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向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介绍公共房屋发展策略之主要方向,政府维持"社会房屋为主、经济房屋为辅"的施政主调,而提出土地及财政资源长远投入、法例及制度、社会房屋定期接受申请及设上楼期限,以及强化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职能的四个主要方向。《公共房屋发展策略(2011-2020)》正在最后修改阶段,计划明年第一季内展开公众谘询。 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近期在房屋局举行,由政府代表介绍《公共房屋发展策略(2011-2020)》报告主要内容。 《公共房屋发展策略(2011-2020)》报告由政府跨部门研究小组编制,政府冀透过编制有关报告,为制订长远公共房屋策略建立扎实的根基。政府将报告的主要内容向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介绍,以有效发挥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立互动平台的功能。 政府对本澳未来十年的公共房屋发展策略展开研究,并对人口增长、人口老龄化、受惠於公共房屋和住房财政补助的住户、公共房屋兴建及未来房屋供应情况等因素进行了评估和分析,从而拟定公共房屋发展策略的主要方向,分别有土地及财政资源长远投入、法例及制度、社会房屋定期接受申请及设上楼期限,以及强化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职能的四个主要方向。 土地及财政资源长远投入方面,包括研究设立房屋发展基金,从财务上支援公共房屋的兴建和维修,以及支援非实物援助计划等;并向社会定期公布公共房屋用地储备资料。 法例及制度上,加强执行"富户退场"机制,及适时检讨公共房屋法规等。 而社会房屋定期接受申请及设上楼期限,建议设立社会房屋定期接受申请机制,并设定轮候期,争取最快在2013年内首先实行定期接受申请制度;同时,倡设上楼期限,申请者自确定名单公布日起一定年期内可获首次安排。 强化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职能方面,定期向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共房屋的土地储备、规划、兴建进度及分配资料;房屋局拟定相关工作计划时,听取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支持委员会开展更具针对性研究工作。 委员会就上述方向作讨论,并认同"社会房屋为主、经济房屋为辅"的施政主调,及认同社会房屋定期接受申请及设上楼期限,协助解决弱势群体的住屋需要,亦建议《公共房屋发展策略(2011-2020)》能凝聚社会智慧,广泛听取民意,进一步确立未来公共房屋政策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由政府跨部门研究小组编制的《公共房屋发展策略(2011-2020)》正在最后修改阶段,计划明年第一季内展开公众谘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