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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拆高层大厦天台屋保障公共利益


由政府跨部门组成的“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简称“拆迁组”)持续采取联合行动,今日(1月6日)上午清拆首宗位於高层大厦的新建天台屋个案。该个案违法人虽然先后向中级法院及终审法院申请中止政府清拆令,但基於保障大厦住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公共利益,有关申请均遭法院驳回。土地工务运输局表示,天台属高层大厦其中一处重要的避火区域和紧急疏散通道,是发生火警时逃生及等候救援的地方;市民不应因一己之私僭建天台屋,妄顾其他住客安全,最终累己累人。 法院基於公共利益驳回上诉 今日清拆的天台屋位於南湾大马路金丽阁15楼D座对上的天台屋,政府於去年3月发现有人在天台开始兴建僭建物,土地工务运输局随即发出暂停工程令,要求违法人立即停止非法工程,并於去年3月和4月发出“预审告示的通知”及“最终决定的通知”,要求违法人将天台恢复原来状态。由於违法人至今从未向土地工务运输局申请自行清拆天台屋;因此,政府决定展开拆迁行动,并将向违法人追收拆卸工程的费用和科处罚款。 现场所见,天台屋内设有一楼梯可直接通往楼下15楼D座的单位,僭建面积约50平方米,设有一厅两房和厠所,另有露台及楼梯可再通往天台屋屋顶。由於非法工程仍未完工,现场还放置有一些建筑材料和杂物,并已经安装好冷气机。今日政府展开的拆卸工程,预计需时约25天。 违法人去年曾向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中止政府的清拆令,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先后对有关个案作出裁决,均驳回违法人的上诉,主要理据是政府清拆该僭建物是为了保障大厦住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公共利益,倘中止执行有关清拆令会使上述公共利益处於重大危机中。 政府强调,尽管不会“一刀切”取缔现有僭建物,但市民亦不要心存侥幸赶建僭建物,因凡新增或翻新的个案、危害所在楼宇结构安全、僭建物本身残危、塞渠漏水、影响公众卫生和影响防火安全等个案会列作优先处理。 去年至今处理逾153宗个案 拆迁组自2010年第二季开始首次清拆行动至今,共处理超过153宗僭建个案。土地工务运输局重申,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性命和财产安全,及保持和睦的邻里关系,市民绝对不应僭建。若政府发现有新增和翻新的个案,必定严厉打击,即使在跟进过程中已经建成或有人居住,亦会采取清拆行动。一旦政府采取清拆行动,违法人将要承担有关后果,被科以罚款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等,尤其是加重违令罪。 土地工务运输局亦呼吁,高层大厦的管理公司有责任做好大厦管理工作,如发现单位有僭建迹象,或有人将大型铁架等建材搬进大厦,应加以了解及阻止;一旦发现疑似僭建行为,应向局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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