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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与澳门保护遗弃动物协会会面交流意见


民政总署与澳门保护遗弃动物协会进行会谈,就保护动物等议题进行交流讨论,并听取有关完善保护动物工作的意见。 会面於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民署大楼会议室进行,民署管理委员会代主席黄有力、委员吴秀虹等,与澳门保护遗弃动物协会主席蔡咏子、副主席刘佩珍、顾问Antonieta Manhao、委员黄静仪以及立法会议员吴国昌会面,就保护动物的议题展开交流讨论。 澳门保护遗弃动物协会成员及立法会议员吴国昌表示,政府应尽快为保护动物的法案进行立法,并建议依照动物受虐程度处以刑期,执法权力同时应改由警方主导,方能产生阻吓作用,减少虐待动物的个案发生,期望政府听取及吸纳有关意见。 黄有力表示政府一直关注保护动物的工作,并致力宣扬爱护动物及做个负责任宠物主人的讯息,与关注动物团体的目标及理念是一致的。现时正争取尽快将《动物保护法》法案提交到行政会讨论,强调期望透过立法加重对违反人士之处罚,达至保护动物的目的,法案会以民事或以刑事作为立法方向需要拿捏尺度,过程中会参考比对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法津,民署会听取意见分析其可行性,并与各关注团体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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