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监局透过与海关跨部门情报分享及沟通协作,于本月17日采取联合行动,在关闸区一间2千多平方英尺的贸易行仓库检获3万多盒中药油、止痛药及感冒药等产品,当中包括未经药监局注册及批准进口的产品。该贸易行在未获药监局许可的场所仓存及供应涉案的药物及中成药,并非法进口药物,药监局已依法立案调查,海关也就该贸易行违反产品进口规定的情况向负责人作出起诉。
药监局透过跨部门合作机制持续打击违规药事活动。根据现行药事活动法规定,获药监局发给准照的场所方可仓存及供应药物,另外,进口药物也须获药监局预先许可及发给进口准照,违者最高可被罚款澳门元七十万元,情节严重者须负上刑事责任。
药监局持续从不同渠道收集情报,居民如发现有场所涉嫌非法从事药物业活动,可致电8598 3522(办公时间人工接听、非办公时间电话录音),或透过电邮dli@isaf.gov.mo或网页www.isaf.gov.mo向药监局准照及稽查厅作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