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五名法官就职


经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推荐,行政长官於2013年10月7日在第41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颁布第60/2013号行政命令,以确定委任方式,任命本地编制的初级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长唐晓峰法官出任中级法院法官,任命本地编制的初级法院林炳辉法官及张婉媚法官出任第一审法院合议庭主席;并以合同聘任方式任命初级法院外籍法官Rui Carlos dos Santos Pereira Ribeiro(译名:李宏信)出任第一审法院合议庭主席,为期两年。 同时,亦颁布第61/2013号行政命令,任命第一审法院合议庭主席叶迅生法官出任初级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长,任期三年,可以续任。 上述两项行政命令均由2013年10月15日起生效。 2013年10月15日中午12时正,上述五名新任法官将在终审及中级法院大楼宣誓就职。届时,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将主持就职典礼及进行监誓,行政长官和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主席亦将应邀出席就职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