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外籍人士涉嫌电话诈骗被羁押


近日,警方移交一名涉嫌协助诈骗团伙进行多宗电话诈骗的马来西亚籍人士,经初步侦讯后,该名人士已被羁押。

经初步调查,嫌犯涉嫌收取报酬,来澳协助诈骗团伙在本澳酒店房间内设立电讯诈骗窝点,透过相关设备将由外地拨出的诈骗电话伪装成本地电话号码,再由诈骗团伙其他成员于电话中假扮成支付平台客服,向数十名本澳及内地被害人讹称其支付平台上的保险期限将至,诱骗被害人的款项,案中涉及骗款合共逾澳门元一百三十万元。

因所牵涉的卷宗有强烈迹象显示存在《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结合第4款a项所规定及处罚的“相当巨额诈骗罪”、同一法典第211条第3款所规定及处罚的“巨额诈骗罪”、同一法典第211条第1款所规定及处罚的“诈骗罪”、同一法典第288条第2款所规定及处罚的“犯罪集团罪”,以及《打击电脑犯罪法》第9-A条第1款配合第3款第1及2项所规定及处罚的“使用电脑装置以模拟流动电信服务站罪”,经检察院建议,刑事起诉法庭决定对上述嫌犯采用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领导案件后续的刑事侦查程序。

电话诈骗案件频发,犯罪手法层出不穷,检察院再一次提醒市民如接获来历不明的电话要求进行转帐、支付款项或提供银行帐户资料时,应保持警惕,并务必先向亲友或官方机构确认电话或讯息的真伪。倘市民怀疑被骗,请尽快向检察院或警方检举,及时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