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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二零二五年度医疗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二零二五年度医疗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为回应社会诉求,本年度向每名受益人发放的电子医疗券补贴金额调升至澳门元七百元,使用期限由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为期两年,总补贴金额约为澳门元五亿一千九百六十八万零七百元。

凡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持有有效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均为受益人,居民就诊时透过身份证或“一户通”使用医疗券。同时,可将医疗券全部或部分移转给持有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医疗券仅可用于已参与计划的医疗人员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不适用于已获特区政府资助的医疗人员。获许可参与计划的医疗人员,须在其营业地点张贴专用标贴。

此外,为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澳琴一体化水平,《二零二五年度医疗补贴计划》的适用范围维持扩展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已在澳门加入医疗补贴计划的本澳医疗人员,如在合作区符合内地相关规定以及由澳门居民以单独或共同出资方式设立的诊所提供医疗服务,则可接收医疗券;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的诊所就医时,则须透过“一户通”使用医疗券。

为强化监察作用,减少违规情况,卫生局将采用电子方式持续监察医疗券的使用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违规者责任,坚决杜绝违规行为。

行政法规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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