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对本澳销售的瓶装石油气充装量进行监察,由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消防局、环境保护局、消费者委员会及统计暨普查局等部门组成的跨部门燃料监察小组,于今年5月至7月中旬期间对本澳所有瓶装石油气经营商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合共抽取100瓶石油气样本,结果显示所有受检样本的平均充装量均符合检测方案要求。
是次检测由本澳认可的检测机构根据本澳实际环境,并依据内地在石油气及商品计量监督方面的国家标准及管理办法定出合适检测方案,对本澳瓶装石油气充装量及残液量(残液量是指石油气瓶内不能正常气化燃烧的残留物质)进行计量监督检验。被抽取的瓶装石油气在重量上共分12公斤、13公斤及13.5公斤三种。检测结果显示本澳石油气经营商受检样本的充装量均符合检测方案要求,气瓶残液量皆少于0.1公斤,未见有异常情况。
燃料监察小组将持续关注石油气充装量,透过采取同类抽样检测,以保护消费者的合理权益,并会因应检测结果和实际情况,适时要求经营商提供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