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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布2013第五届立法会选举投票地点


2013第五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将於2013年9月15日星期日举行,目前,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按既定的工作计划,依法有序地组织和开展各项选务工作。
第205/2013号行政长官批示订定在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三处行使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权利,为此,选管会於本周例会后介绍第五届立法会选举投票站点的设置,其中,第五届立法会选举总共设置30个直选投票站点及1个间选投票点。
在直选投票站点中,考虑分配至澳门运动场(氹仔)的选民人数较多,为此,该一投票站点将分设A区及B区;此外,为保障在囚选民在选举日依法行使投票权利,在澳门监狱亦专门设置一个投票站点。
本次立法会选举的间选投票点设於理工学院体育馆,其内分设五个选举组别的投票站。
为方便居住於同一地址的选民可分配在同一投票站点投票,本届立法会选举沿用"一区一站"模式。
选管会致函通知全澳选民所属的投票地点
为向选民通知其获分配的投票地点,选管会已开始向已登记的选民寄发《投票通知书》,预计该项《投票通知书》的派递工作可於本年八月下旬前完成。
多种途径查知投票地点
如至八月底前仍未收到《投票通知书》,选民可拨打28915915的立法会选举查询热线或登入立法会选举网页www.eal.gov.mo以查询获分配的投票地点;同时,选民亦可透过其本人的智能身份证,利用设於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和关闸入境大堂的"选民登记自助服务机",以及设於全澳各区和主要口岸的"城市指南"机,以查询获分配的投票地点;此外,选民亦可前往设於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的选举事务接待柜台、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各区市民服务中心亲身查询。
合资格选民须凭本人的有效智能身份证投票
根据《立法会选举法》规定,於投票当日,年满18周岁且已登录於2013年1月展示的选民登记册的选民,必须向票站工作人员出示其本人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再由工作人员透过电脑系统读取身份证晶片资料以验证身份证的真伪、确认选民的投票资格及所属投票地点;经核实无误后,选民可获发一张选票并可按步骤进行投票。
选管会重申,电脑系统仅对已获发选票的选民进行已领选票的记录,随后的划票及投票程序均与此电脑系统无关,同时,该等纪录絶对无法且不可能显示选民的投票意向和投票内容;在当晚点票结束之时,相关的选举纪录、簿册及其他文件将即向总核算委员会递交。
选管会亦提醒选民,依照《立法会选举法》规定,选民於投票当日必须携带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才可投票,其他任何证件将不获接受,为此,选民应及时检查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及其身份证晶片,若发现身份证於投票当日将过期或晶片损毁,选民应及早前往身份证明局办理更换手续。
详情可致电立法会选举查询热线28915915,或登入立法会选举网页(www.eal.gov.mo)查询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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