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聚焦】《公共采购法》构建公开透明采购新制
《2025年财政年度施政方针》提出推进《公共采购法》的立法工作,有关法案已于2025年7月14日获立法会全体会议细则性通过,并将于2026年9月1日生效,标志着本澳公共采购制度将迈入更趋现代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公共采购法》是特区政府完善公共采购法律体系的重要立法,以专章规定“采购程序”,明确订定公共部门在进行采购时应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无私及程序恒定等重要核心原则,并规定了行政处罚制度,对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以回应社会发展需求。
为配合新法实施及进一步提升公共部门采购事宜透明度,财政局正构建及优化“公共采购资讯公布”平台及“供应商资料库”,计划于2026年配合《公共采购法》的生效适时推出使用。
透过“公共采购资讯公布”平台,将提升公共部门采购资讯的公开范围及透明度,同时便利公众查阅获取相关资讯,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效能。而透过“供应商资料库”,中小微企可通用简易电子方式登记及参与公共部门的采购程序,从而助力营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资料库同时可推动公共部门资源共用,为部门提供更多供应商选择,部门可透过平台电子抽选所需供应商参与公共采购,有效提升行政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