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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清运合同今正式开展


新的"澳门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已於今日(4月1日)零时起开展,环境保护局及民政总署作为清运服务监督实体,联同营运公司(澳门清洁专营有限公司)代表於新合同开展首日到本澳主要旅游景点、人口密集的区份和新建公屋视察,巡视各类垃圾收集设施的卫生情况,确保新合同开展顺畅,严格监督合同中各项要求之有效落实。 环境保护局张绍基局长、韦海扬副局长、黄蔓荭副局长,以及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吴秀虹委员、环境卫生及执照部冯惠星部长、环境卫生处何炳雄处长等,联同营运公司管理层今早先后到大三巴牌坊一带、草堆街,以及黑沙环区的固体垃圾自动收集系统和新建公共房屋等多个地点视察,了解新合同开展首日的市面清运服务的情况。按实地观察和听取营运公司汇报,清运服务运作正常,员工如常工作。而按照新合同要求,营运公司新增设的24小时服务热缐(6658 1221)已於今日凌晨零时开通,以更有效地跟进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新开展的清运合同要求营运公司必须引入更多环保元素,例如必须选用具环保效益的产品、逐步采用环保性能较佳的车辆、设备及消耗物品等。同时,特区政府将按照城市发展需要,引入合适的垃圾收集设施并持续进行优化,以配合不同区份的需要,例如设立封闭式垃圾房、优化压缩式垃圾桶、完善固体垃圾自动收集系统等。 为推动全澳逐步实现"源头减废、资源回收"的环保目标,新合同要求有序地扩大资源回收网络和种类,例如在新建成的公共房屋配置不同类型的资源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并计划扩展回收种类至日光灯及废旧电池等。 同时,为确保本澳未来十年的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服务持续提升,环境保护局及民政总署除了持续透过目前不同的渠道对营运公司进行监督外,新服务亦会引入量化的服务指标和服务评鉴制度,更全面地评核城市清洁和垃圾收集服务的运作。 特区政府将持续监督新合同中各项要求之有效落实,并要求营运公司必须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兑现其投标书的承诺,全面保障原有服务人员的薪酬和福利水平,并须按新合同要求,逐步扩大工作团队,以配合澳门特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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