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汽油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
《淘汰汽油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第三阶段《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正接受申请,由于3月31日或之前须缴纳2026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环境保护局呼吁符合资格的车主可于3月15日前尽早提出申请,局方会争取尽快完成审批,以便车主可在缴纳期限前完成办理送交汽油电单车或老旧柴油车出口等程序,从而无须缴纳有关车辆的2026年行车税。
上述两项资助计划是配合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亦是特区政府本年度施政方针的重点工作。《淘汰汽油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申请期由2025年10月15日至2030年10月14日,为期五年。资助对象范围扩大至所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具备有效注册的重型或轻型汽油电单车车主,但不包括在2025年10月6日或之后已被取消注册且其后重新注册的电单车车主,以及结欠澳门特别行政区债务的电单车车主。倘于申请期首年内(即2026年10月14日或之前)提出申请,资助金额为3,500澳门元,其后申请年期的资助金额将逐年递减。同时可获豁免拟置换的新电动电单车之试验号牌和注册费用,即资助和豁免费用最高可达8,800澳门元。
第三阶段《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的资助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注册及登记的老旧柴油车车主,但不包括在2025年12月15日或之后已被取消注册且其后重新注册的老旧柴油车车主,以及结欠澳门特别行政区债务的柴油车车主。首年的申请期由2026年1月5日至2027年1月4日,资助金额由25,000澳门元至155,000澳门元不等。第二年的申请期由2027年1月5日至2028年1月4日,资助金额由15,000澳门元至93,000澳门元不等。
合资格人士可带备所需文件于办公时间内到申请地点办理相关手续,亦可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于线上办理。申请地点包括:环境保护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2号至36号电力公司大楼一楼)、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澳门慕拉士大马路222号地下)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有意申请者可透过环境保护局网页(www.dspa.gov.mo)、微信公众号或致电“环保热线”(2876 2626)查询资助计划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