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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声明书”不可使用 责任人应尽早安排升降设备检验

持续巡查监督检验工作

第14/2022号法律《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规定,升降设备每年须至少作一次检验,以取得“检验合格声明书”后才能供人使用。现时已进入“检验合格声明书”有效期限届满的高峰,呼吁责任人适时督促保养实体进行倘须的保养维修,并尽快聘请检验实体进行检验,完成“声明书”续期。土地工务局持续开展巡查,监督检验实体的检验工作。

逾万台升降设备声明书陆续到期

法律规定,责任人须聘请保养实体对升降设备作日常保养及必要的维修,以及聘请检验实体进行每年一次的定期检验,完成检验后发出的“检验合格声明书”有效期为一年。今年第一季,全澳逾万台升降设备的“声明书”有效期陆续到期。有效期届满但仍未续期的升降设备须暂停使用,直至完成检验并获取“声明书”后才可恢复使用。倘逾期未完成检验仍持续供人使用,相关责任人将可能被罚款。

持续巡查监督检验工作

土地工务局已陆续收到检验实体提交新一年的“声明书”,并持续巡查监督全澳升降设备的检验工作,包括到现场了解升降设备的检验情况和提醒须注意的事项等,同时向一些住宅大厦及商业场所等派发宣传品,呼吁尽快完成升降设备检验及“声明书”续期事宜。

多渠道宣传升降设备安全资讯

升降设备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自实施以来得到居民、业界、社会团体及相关公共部门等支持得以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土地工务局恒常透过多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大众推广升降设备安全的相关资讯,并透过交流会等形式与业界保持沟通,了解业界在实务操作中遇到的情况及介绍相关注意事项等。

更多有关升降设备安全的相关资讯,可浏览“升降设备资讯网” ,或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 380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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