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3月29日起,所有出境航空乘客只可随身携带最多两个行动电源,且严禁在飞行期间对行动电源充电。
为配合国际民航组织针对航空乘客携带及使用锂电池行动电源所发布的最新安全规定,民航局已指示机场专营公司及澳门航空,自今日起落实执行以下措施:每名出境航空乘客只可随身携带最多两个行动电源,且严禁在飞行期间对行动电源充电。新规定现已生效,进一步保障航空运输安全。
民航局一直密切关注乘客携带行动电源的安全管理,于2025年9月已向本澳航空业界发出 “在飞机上以随身携带行李携带行动电源/备用锂电池(Carriage of Power Bank/Spare Lithium Batteries as Carry-on Baggage on Board an Aircraft)”的安全通告,作为提升运行安全的指引。
民航局将持续跟进国际民航组织关于危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最新动态,并协调业界营运商及时落实执行。乘客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在出发前直接向所属航空公司查询,获取最新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