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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定期报告公布


特区政府已完成编制《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首份定期报告,报告结论指出在实施机制与持续跟进体系、协调城市发展与空间布局的利用等方面,总体规划已实现稳健开局并进入系统推进的阶段,将来会持续推动澳门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逐步实现建设美丽家园的长远目标。

《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于2022年2月15日正式生效,根据第12/2013号法律《城市规划法》及第5/2014号行政法规《城市规划法施行细则》规定,土地工务局一直持续收集相关资料和社会意见,以跟进和评估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并于2024年开展编制总体规划定期报告的工作。

该份定期报告,主要系统梳理、综述检视了自总体规划生效后至2025年中以来,相关之各项项目、施政工作的建设和落实情况,同时结合城市规划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进行编制。定期报告总结认为,在实施机制与持续跟进体系、协调城市发展与空间布局的利用、优化公用设施布局构建宜居社区、完善规划分区功能等实施工作上,已实现稳健开局并进入系统推进的阶段,各项建设项目有序开展。未来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报告建议仍需把握发展新机遇及新形势,确保特区政府的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推动澳门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实现建设美丽家园的长远目标。

定期报告已上载至土地工务局城市规划资讯网。(https://urbanplanning.dsscu.gov.mo/planning/urb/info/?cid=5&id=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