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所需,鼓励澳门居民藉持续进修或考取认证提升个人技能素养,特区政府于2026年4月1日推出新阶段(2026-2029年度)“持续进修发展计划”(下称“计划”),为终身学习创造有利条件,营造学习型社会。“计划” 将继续保障学习资源合理运用,强化数据分析,提升监察力度,配合在不同领域中所采取的人才培养措施,关注多元学习需要的施政方针,以“调整定位、严谨规范、电子监察、择优延续”为原则开展。
续推新阶段“计划” 机构4月申请7月开课
参与机构方面,为使两阶段“计划”顺利过渡,达至无缝衔接,符合条件参与“计划”的机构,可于2026年4月1日至20日首个常规申请期内,透过“计划”系统向教青局提出开办持续教育课程的申请,已获批准的课程最早可于2026年7月1日开始。
资助对象方面,凡于2026年至2029年内任一年度的12月31日或之前年满15岁的澳门居民,将自同年的1月1日起可自动参与新阶段“计划”。每名受益人的资助金额上限为澳门元6,000元,资助适用于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期间的本地及外地机构所开办的高等教育课程、持续教育课程、驾驶实习课程及证照考试。居民最早可于6月中旬起,使用新阶段“计划”资助报读获审批的本地持续教育课程。
不断优化监察 增强出席动机
为进一步便利居民使用新阶段“计划”资助,教青局已优化一人课程、驾驶实习课程的发放资助方式,居民可透过一户通向教青局申请发放资助,无须提交已支付课程学费的证明。
为提升资助的运用效益,提高课程出席率,居民在新阶段“计划”以个人进修帐户扣除资助报读的课程,保证金将提升至相当于课程学费金额的50%金额,课程出席率达70%可退回。
此外,凡属以下四个情况,居民在新阶段“计划”须以“先支付后申请”的方式报读,待课程完结后,出席率达70%,可透过一户通申请发放资助。
1. 报读课程所需金额达澳门元3,000元或以上;
2. 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3-2026年度“计划”整体出席率低于30%;
3. 在新阶段“计划”内,以个人进修帐户扣除资助报读的任一课程出席率曾低于30%;
4. 曾经违反特定义务,如容许他人使用其身份证报读或代其上课、不配合监察等行为。
2023-2026年度“计划”6月底结束 呼吁居民妥善运用
为达至学习资源有效运用,教青局将不断优化措施,以科学手段结合数据分析,强化监管工作,提升课程质量,使“计划”有效推行并符合广大居民学习的需要。
教青局提醒居民规划好进修时间,请居民特别留意,2023-2026年度“计划”结束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届时未使用的资助余额将回拨至澳门特别行政区库房。同时,请居民妥善运用学习资源参与进修,报读课程后应按时出席及进行电子签到,确保出席率达70%或以上,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
教青局日前已举办2场讲解会,向机构介绍加入“计划”的要点及相关规定,要求机构应严格执行,确保课程质素。如欲了解各项申请详情,欢迎浏览“持续进修发展计划”专页www.dsedj.gov.mo/pdac,电邮至pdac@dsedj.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42 5199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