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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不正当使用保安高校名称及校徽作招生宣传


近日,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下称“保安高校”)在网络社交平台发现不正当使用本校名称及校徽,用以制作及发布题为《第三十五届保安学员培训课程入学试必考》之宣传材料。

保安高校严正声明从未发出相关宣传材料,亦未同意他人使用校方的名称及标志,本校就有关情况已向权限当局作出检举。

保安高校提醒市民切勿擅自使用公共部门的名称及标志,此举有可能触犯澳门《刑法典》第296条“滥用名称、标志或制服”的相关规定。

倘市民欲瞭解关于保安学员培训课程的相关讯息,可透过官方专页或帐号,查询最新资讯。